经济新常态下的政府行为调整(4)

经济新常态下的政府行为调整(4)

(四)从重管理到重服务

政府角色从管理者转向服务者,其原因在于社会发生了一个从注重生产者转向注重消费者的变化。如果说传统的管理模式是民众围绕政府转,现在则变成了政府围绕民众转。在进入新常态后,政府需要越来越多地扮演服务者的角色,而不是在经济高速增长期那种带领、指挥企业冲锋陷阵的角色。这是因为在新常态中,由于市场将在资源的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这就要求政府考虑如何更好地为市场服务,比如为市场竞争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建立完善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体系,保证市场主体在这样的环境中自由竞争,从而推进经济和社会的进步。它也要求政府如何更好地为市场的主体—企业和企业家服务,比如让所有企业享受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向企业家提供发展其才干的机会,提供让他们公平竞争和自由成长的良好环境。简而言之,从经济的角度讲,政府的重心要转向建立现代经济体系并服务于这一体系。这一体系的特点就是市场经济主导,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主角。从社会的角度讲,也就是如何更好地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这甚至是新常态中政府更为重要的职能,因为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要的无限性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资源的有限性将是中国社会未来的一个基本矛盾,也是政府面临的一个最大的挑战。

(五)从重领导到重协商

新常态意味着政府不再担任市场领导者的角色,它更多表现的是一个监管者和服务者的角色。监管者的功能在于为市场和企业行为设定不能跨越的红线,服务者的功能顾名思义就是为市场和企业提供服务。这样就把以往政府和企业的上下关系改变成了平行的关系。作为行为主体,两者都在法律的框架内行动。因此,政府必须一改以往对企业发号施令的做法,以平等的身份提供企业所需要的服务。这样一种关系的改变对于建立现代市场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否则企业在市场的主体地位是建立不起来的。从重领导到重协商还表现在政府本身运作的变化上,这一变化就是政府将其越来越多的职能或项目通过外包的方式让社会组织或企业来承担。这里就更有了委托人和代理人两者平行的关系。在新常态时期,政府和社会以及市场之间要形成一种新的关系,这一关系的基本特点就是法律之下三者各行其事,市场的事情市场管,社会的事情社会管,政府的事情政府管,三者互为依赖,互为补充,而不再是政府独大,独揽权力。

(六)从重数量到重质量

政府的运作从重过程到重结果是政府行为的一大变化。传统的管理模式重过程而不问后果,新的管理模式强调结果,因为这是管理的意义所在。中国政府事实上已经完成了从重过程到重结果的转变。但是,结果通常还可以有数量和质量之分,同样达到一个GDP指标,这里面的内涵是不一样的。从这意义上说,中国政府还面临一个从重数量到重质量的转变。新常态更需要的是经济发展的质量而不是数量。但是,以往政府运作的一个惯性是注重数量,比如两位数的GDP增长,只要达到这一数量就行,而在获得这一数量过程中付出的代价却很少加以考虑。这就出现了一系列这样的状况:我们获得经济增长的成本要高于西方国家,资源遭到破坏,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不良,浪费和无效屡屡发生,如此等等。总而言之,我们的经济发展事实上是一种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的发展。我们可能没去计算过,这样的代价和消耗会使GDP下降多少个百分点?单以环境为例,中国社科院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从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3%-4%。”[7]倒过来,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又可以增长多少百分点?是否可以说,新常态中有质量的2%或8%的增长,其实质性结果或许不低于高速时期的两位数的增长?从这意义上讲,重质量也意味着经济的数量的增长。在新常态,重质量,意味着政府不要去干预市场和企业的行为,因为市场和企业具有足够的理性,以往一些问题的产生往往是市场扭曲或权力寻租的结果。政府要做的就是规范市场和企业行为,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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