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之外”监督 希望不是空谈(2)

“八小时之外”监督 希望不是空谈(2)

“八小时之外”监督,让干部台上台下一个样

当前,对官员的日常管理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值得倍加关注。怎样做好对官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管,是时下我们需要考虑的课题。

当前,不仅需要纪检部门有针对性地设置一条清晰的"高压线",规范党员干部私生活领域的道德情操和品行修养,对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加强监管,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管理,强化学习、教育、汇报、管理制度,从思想上引导,行为上管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所为有所作为,从根子上彻底解决官员八小时之外的不良现象。

官员私生活的腐化有人生观上的原因,但根源在权力监督还不够规范。作为公仆,官员本该行为中规,举止有度,任何个人的兴趣爱好都不该破坏公共权力的性质和正常运行。然而,在当前的公共权力结构之中,许多很好的监督制度和形式尚未得到很好的执行,结果,官员权力在有些地方实际上没有受到根本的制度化约束。有些官员不仅容易在公共领域内腐化变质,而且常常借助私人生活领域的种种便利,变本加厉。

笔者以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必须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评价。要特别注意考察干部在关键时刻、重大事件和涉及个人利益问题时的表现,把群众公认作为重要依据,注意把领导的意见、服务对象的意见、群众的意见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对干部的德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要把干部的工作圈、交往圈、生活圈进行对照,看其是不是圈内圈外两种表现,台上台下两个形象。

监督干部八小时之外别流于形式

“婚变报告”并非新规,而是重申。以南京为例,早在2005年,便出台了《2005年廉政工作意见》,首次明确规定,“干部婚姻变化情况要向组织作书面报告,报告要说清婚姻变化的基本理由、基本情况。”此后,2007年的北京、2008年的长沙,均出台过类似规定。由此可见,领导干部“婚变报告”并非侵害官员隐私的一种写照,只不过是监管链条不断深入的一种必然结果。

客观来说,作为公职人员,领导干部的确应让渡一部分私权,这其中,便包括婚变这样的私事。不过,值得担忧的是:这样的“婚变报告”,对领导干部而言,抽检4%的做法,很难激发他们的“报告动力”,再加上谁来监管、谁来核实的现实,“婚变报告”式新规,很可能变成观赏性的规定。

事实上,类似的腐败预防新规之前也有不少,如网络游戏反腐、聘请党政领导一把手的妻子担任生活和社交圈的监督信息员、廉政开机语等。可以说,这些反腐规定,从形式上来讲,都有一定的创新。但是,这些规定的现实执行效果,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美好:一些规定重申多次,都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一些规定从颁布开始,便只是纸面上的美好。这样的现实尴尬,也足以证明一点,反腐仍需要抓住核心问题。

这便是说,对于反腐而言,的确不需要过多的花拳绣腿,只需要扎扎实实做好财产申报与贯彻严厉的问责机制即可。客观来说,财产申报与问责机制,我们并不缺失,如今要做的,也只是执行到位罢了。“婚变报告反腐”如何中看又中用?这个问题其实不难回答,与出台什么样的规定相比,公众更关注相关部门执行了多少。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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