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驻省办”显示“反腐无禁区”决心(4)

撤销“驻省办”显示“反腐无禁区”决心(4)

虽然“驻省办”没有“驻京办”那么受关注,也没有那么多的资金资源等可以利用与调度。但是,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事权向下发散、财权和人权向上集中,因此,仍然具有很多可利用的机会和条件,仍然可以通过跑省、跑部门等获得相应的资金资源和人脉关系,获得地方乃至个人想要的一切。自然,“驻省办”也就难免成为“驻京办”那样隐藏着很多不能见光的东西了。

如果说当初设立“驻省办”,主要目的是为了跑项目、跑资金、跑资源的话,随着行政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简政放权步伐的加快,行政审批事项的逐步取消或下放,“驻省办”的功能也就基本消失了。更何况,在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相当一部分地方都快形成同城化了,即便远一些,也已远不是过去那种需要车马劳顿才能进入省城的时代,“驻省办”确实到了必须清理规范和撤销的时候了。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驻省办”带来的不仅仅是地方利益,还有官员个人利益。特别在“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很多吃喝都转到了“驻省办”,如果撤销,等于又堵上了一个官员“放心”吃喝的场所,必然会受到明里暗里的抵制,出现曲线保留的现象。所以,此次清理规范和撤销,更不能有半点拖泥带水的现象。不然,就会重蹈“驻京办”撤销初期时的覆辙。而对于可以通过整合保留的外省“驻省办”,也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全部整合到位,而不能整而不合,或明整暗不合。尤其是一个地区多家办事机构,必须整合到一家。只有这样,“驻省办”才能从根本上清理规范和撤销到位,

总之,清理规范和撤销“驻省办”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纵然阻力再大,只要中央的要求、有群众的支持,都可大胆去做、大胆去为。

【启示与思考】

“驻省办”的产生,根本是行政体制改革滞后的一个结果。毋容置疑,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一些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经济特区等设立办事机构,开展政务联络、招商引资、信息调研、接待服务等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交通条件逐步改善,简政放权不断推进,“驻省办”的职能越来越凸显出其不适应,有的“驻省办”,不仅成为秘密接待、公款吃喝的地方,而且还是送礼行贿的机构,尤其是部分地方官员利用“驻省办”为个人谋取私利,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而且还违反各种党纪国法;有的“驻省办”甚至还成为拉关系、跑门子、服务地方领导甚至其亲属的代名词……这已严重背离了“驻省办”设立的初衷。

应该说,撤销“驻省办”是精简机构、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政府部门职能改革的“割腕”之举,更是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削减不必要“三公”经费开支的“利剑斩污”行动。“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撤销县级“驻省办”为抓手,能够进一步理清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

撤销县级“驻省办”再一次显示了政府部门自我净化的决心。事实证明,只有“反腐无禁区”才是反腐的唯一铁律,无论何种单位、何种部门、何种人,只要沾染了铜臭气,涉足贪腐,都会被坚决打掉拍死。

目标已经确定,关键还在落实。除了要继续加大监管、整顿、问责力度外,还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只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上级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把不该有的权放下去,把不该管的事交出去,当跑项目、要资金的需求停止了,“驻省办需求”自然就会弱化。否则,驻省办即便撤了也是“名亡实存”,指导意见的落实更会是一句空谈。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