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有更多精神“获得感”

让群众有更多精神“获得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之所以引发社会广泛共鸣,是因为“获得感”更加贴近民生、体现民意。增进民生福祉,既有物质方面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也包括精神层面的“获得感”,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文化发展成果,让每个人有精神追求。那么,如何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文化的沐浴下生活得更加幸福、拥有更多的精神“获得感”?

首先要让人民群众享受得到。社会主义文化是人民大众的文化,是人民共建共享的文化。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群众文化,必须突出文化阵地建设这个基础,解决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场所和设施问题。实施文化惠民建设工程,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引进各种资金各种形式的投入,确保各种文化活动设施不断完善、更新。在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同时,鼓励多渠道投资,广泛吸纳社会各界资金,加大投入建成一批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场所,并且陆续免费开放。同时,应采取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开辟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农民工等群体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应免费或优惠向低收入群体开放,国有艺术院团、影剧院等每年应安排一定场次的面向低收入群体的低价演出或放映。此外,政府还应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设施,机关、企业、学校的文化设施要尽可能向社会开放。

其次要让人民群众消费得起。当下,与人民群众日益扩大的文化消费需求相比,我国文化产业的消费水平明显偏高,解决好这一矛盾,是进一步扩大我国文化消费市场的关键所在。就拿图书价格来说,实事求是地说,有一些图书动不动就几百块、几千块,让人望而却步。又如各种演出,票价动辄就以百元为单位,结果是票房虽然屡破历史纪录,观看的人次却呈下降趋势。还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旅游景点、健身场馆门票收费偏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群众文化消费。文化发展,不能搞成小众文化,更不能搞“贵族文化”,一定要发展大众文化,让文化消费亲民、便民、惠民、利民。一句话,文化消费门槛需要降低,文化产品要让老百姓消费得起。

最后要把群众文化生活组织好。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群众文化活动的基本形态呈现了新的走向,人们的文化活动已从过去的被动接受转变为现在的主动参与。自我表演、自我娱乐、自我欣赏、自我教育,已经成为当前群众文化活动的主要方式。除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外,还要制定开展文化活动的规章制度,分工落实责任,从而在组织领导、制度职责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对每年文化活动开展的形式、内容、场地、资金等都要预先做出计划,有关部门要专门拨付资金从经费上对文化活动的开展予以保障,确保基层文化活动有人组织,有群众参与,有场地举行,有资金支持,有制度保障。

民之所望,政之所思。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改革红利、拥有更多 “获得感”,关键是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感受度和满意度。在新常态下,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仅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而且要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精神“获得感”,最终实现国家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统一。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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