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民生与大国复兴(3)

教育民生与大国复兴(3)

历史上,人类针对自身生存问题提出了种种社会理想和人生理想,而且一致把教育视为实现理想的最有效工具与方法。尽管其间一直存在着个人本位抑或社会本位的激烈争论,但教育作为实现社会理想和人生理想的最为重要的方法,则是完全一致的。所谓的差异,不过是在于通过教育优先发展实现社会发展的目标,还是优先实现个体发展的目标。历史上所谓教育目的工具论的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之争,本质上是教育功能的异化。因为教育的社会功能能否最终实现,必须通过个体的教育来完成。无视或者忽视个体发展功能的教育是残缺的教育,是不真实的教育,是没有根基的教育。个人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基,而社会的发展最终也是由个体的发展所组成的,教育中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是教育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体两面,两者无法截然分开。可以说,教育民生论恰好是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粘合剂,它通过兼顾两者利益解决了个体本位和社会本位之间的对立与分离。

如此看来,教育民生论是对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的超越,融合了个人主义和国家主义的优势,并弥补了各自的劣势,实现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一。

教育民生论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相互融合。教育之所以能够实现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一,在于教育本身的独特性。教育的国家利益必须通过个体来实现,同时国家又将教育视为自身的责任。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归根结底还要通过实现个人利益来达成。当然,这三种利益的融合要通过“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来完成。作为国计,教育关乎国家前途和民族振兴;作为民生,教育则关乎个人未来和家庭幸福,因而在谋划国计中,要特别重视作为民生的教育,并在改革发展中真正促进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的高度统一。在一个道德的社会和道德的国家里,社会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与个体的利益应该是一致的,要尽力避免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异化为某个阶级的利益和一部分人的利益。

当我们讲到民生的时候,除了强调关注民众的生活、生计之外,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就是将民生作为国家或政府的一种责任和担当。中国自古以来就将“民生”与“国计”相提并论,民生问题一直与国家发展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中国古代的先哲们也是从国家层面谈论教育民生问题的。在孔子构想的大同社会理想中,尤为突出和强调教育民生问题的国家责任,无论是“天下为公”,还是“选贤与能,讲信修睦”,都是从国家层面来讲的,所谓“大同”根本上是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统一,也是对于教育民生问题的一种国家层面的担当。

无论如何,真正能够推动人类社会繁荣发展的教育必然是由国家担当的教育,因为国家不仅提供了公共教育的工具,而且规约着公共教育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教育终将是全社会的事情,属于国家的职能,因为促进教育质量提升和民族国家复兴的实践主体只能是国家,教育发展更加需要的是国家判断、国家责任和国家担当。因此,将教育民生作为一种国家责任与担当,从理念、政策、行动三个层面积极促使教育从工具论向民生论转型与回归,恰恰表明了教育民生与大国复兴关涉何其切、何其深。

(作者单位:新华文摘杂志社)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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