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莹:详解儒学大师董仲舒的奇妙人生(3)

摘要:追溯中国教育发展历史,中国第一位职业教师可以说是孔子,他开创了私人教学的先河。在孔子之后,出现了荀子、墨子等思想家、教育家。在西汉时期,出现了一位在教育方面有独特见解,并对儒学思想发展有重大贡献的教育家,他就是董仲舒。此文为广大网友详解董仲舒的儒学思想、政治理论及教育实践、教育思想等方面的内容。

教育成就

在教育的历史上,董仲舒很多的学生在各个领域也都凸显了他的成绩。在董仲舒的身上也有一些小故事。我们刚才提到了一个,就是在他十几岁之前一直在自己家里读书,三年不窥园。他非常聪明,而且酷爱学习,读起书来常常忘记吃饭和睡觉。他的父亲董太公就很着急,认为孩子的健康问题很重要,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歇一歇,就在房屋后面修筑了一个花园,后花园很漂亮,让孩子在读书之余能够到花园里面去玩一会,来歇一歇脑子。

第一年,董仲舒的父亲派人一边到南方学习建花园,一边在家里就准备砖瓦了。头一年动工,这个花园里面阳光明媚,绿草如茵、鸟语花香、蜂飞蝶舞啊,这个场景应该是很好玩的,因为就在董仲舒读书这个屋子的后面。这个姐姐就邀请董仲舒到园子里玩儿,他手捧着竹简只是摇头,就继续看竹简。他看的是什么呢?看的是孔子的《春秋》。看《春秋》的时候,要完成先生布置的一些诗经,我先把诗经背会了。

第二年这个小花园建起了假山,邻居和亲戚的孩子们就爬到了假山上,就是很好的这样的一个环境。小伙伴们叫他,他低着头在竹简上写一些书文,还不去。

第三年,后花园建成了,这个时候亲戚朋友们都想看一下,就带着自己的儿女来看,都跨这个董家的花园建的非常的别致。父母就叫董仲舒说去玩儿,他只是点点头,仍然是低头学习。中秋节的那个晚上,董仲舒全家在花园中边吃月饼边赏月,这个时候董仲舒就不见踪影了,董仲舒在干什么呢?原来董仲舒趁家人在赏月的时候找他老师去研读诗文了。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学习非常刻苦,三年都不窥自己家的小园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董仲舒的求知欲望是愈演愈烈,遍读了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各家书籍。所以,他后来成为了儒学大师。这样一个孩子确实是很专心,对书非常痴迷,而且读书已经成为了他生活当中的乐趣。

后来董仲舒做了老师之后,他的一些教育思想,也在他的教学过程当中得到了体现。董仲舒他有一个著作《举贤良对策》,这本书当中就提出了文教这种政策。

教育思想

第一个政策跟他的政治主张也是有关系的,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是第一个政策。第二个政策就是在学习方面,开创太学,改革选士制度。第三个方面就是兴教化、正万民,这就是我们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教育方面的思想。

1、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董仲舒认为,为了保证政治法纪的大一统,首先必须统一思想。这样一个思想是通过大力尊崇儒学来说的。那么,在教育的过程当中,如何去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呢?要培养一些儒家的这样的学说的继承和发扬者。学习和读书的人,一定能够对儒家思想有很深理解。那这个是他第一个教育的主张。

2、兴学校以养士,行教化美习俗。

第二个就是兴学校以养士、新教化、美习俗。与独尊儒术是相联系的,董仲舒就提出来要兴办学校,培养人才。他认为,“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不培养学生,他怎么能有这个文采,就像玉似的,玉不琢不成器的,都需要有一个加工的过程。

什么样的措施能培养学识渊博的人呢?就是兴办学校。兴学校的重点是什么?就是办好中央的大学。这个大学是什么?就是“贤士之所观,教化是之本源”。然后就对如何办好大学提出了一些意见,要求“置名师,以养天下之土”。要先有好的老师,才能教出好的学生,并且加强考核选拔,数考问以尽其材。选拔老师,也选拔学生,要多次考他,才能够看到他真实的才能。

地方教化也很重要。中央有大学了,地方也有学校,老百姓总是追求物质利益的,物质生活能够生存的条件满足之后,才能追求精神方面的。就像水往下流一样,水往下流如果没有提防,可能有的时候就会造成灾患。这老百姓追求物质的利益就像水一样,如果没有一些教化,那么这个就像水一样会泛滥,所以教化就能起到水在流的过程当中提防的作用。因此,他建议“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从而达到”教化行而习俗美”的目标。什么意思呢?其实还是为了政治统治,建立这些学校不管是中央的还是地方的,都是为了维护统治的。这样就通过地方办学来推广社会教化,形成良好的社会习俗,稳定统治。对于稳定统治来说,我提到的这些教育方法都有用,而董仲舒在三大文教政策就提出来兴办学校的政策。

董仲舒认为任官之法十分重要。吏治败坏是同“任子”制、“纳资”捐官和累日取贵、积久致官的做法分不开的。他建议选举贤良,“量材而授官”。董仲舒的建议直接推动了汉代察举制的创立。

从教育家的角度来探讨董仲舒的“文教”政策,就会发现他在教育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对教师的要求上等都有明确的观点,提出了一整套教育理论。

教育目的

董仲舒认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统治地位,也就是之所以要兴办教育,是想把教育作为政治的一种工具。

董仲舒总结了先秦孟、荀两人关于人性善恶的争论,认为人性只是“天”创造人类时赋予的一种先验的素质,这种素质具有善的可能性,也具有恶的可能性,只有通过教育才能使它进而为善。董仲舒吸收了先秦以来关于人性差异论的观点,明确提出了“性三品”说。他把人性划分为“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三个不同的等级。“圣人之性”是绝对的善性不需教育,“斗筲之性”为天生的恶性,虽教难善。这两部分人在现实生活中都是比较罕见的。“中民之性”代表万民之性,方可“名性”。“中民之性”就是“有善质而未能善”,只有通过王者的教化才能成善。因此,教育对绝大多数具有“中民之性”的人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他们是教育的主要对象。而教育的目的便是将这些具有中民之性的地主阶级加以教化,使之成为统治阶利益的坚决维护者,而在他的观点里,贫苦的劳动人民是被排除在教育之外的,因为他们对统治者的统治不构成威胁,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董仲舒认为教育的终极目的便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教学内容

董仲舒重视教学,他说:“君子不学,不成其德。”教学的主要任务,在于培养德性。从“独尊儒术”的思想出发,董仲舒所提倡的教学内容也完全的儒学化了,他主张以“六艺”(《诗》、《书》、《礼记》、《乐》、《易》、《春秋》)培养人才。他认为各经所起的教育效果不同:“六学皆大,而各有所长。《诗》道志,故长于质。《礼》制节,故长于文。《乐》咏德,故长于风。《书》著功,故长于事。《易》本天地,故长于数。《春秋》正是非,故长于治人。”六部教材都有重要的教育价值。

而具体到教学内容,董仲舒认为教学的主体便是道德教育,这也很符合他所提出的教育目的。

1. 德教是立政之本 。在董仲舒的社会政治思想中,虽主张教化与刑罚并用,但强调以道德教化为本为主,刑罚为末为辅。他说:“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圣人之道,不能独以威势成政,必有教化。”

2. 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道德教育内容。所谓教化,就是要实行普遍的儒家伦理道德教育。“三纲五常”是董仲舒伦理思想体系的核心,也是董仲舒道德教育的中心内容。所谓的“王道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董仲舒认为王道三纲,可求于天,并用他的“天人感应”、“阳尊阴卑”的理论对这一思想进行论证。尽管“三纲”思想并非由董仲舒首先提及,但他对此进行了系统论证并使之在教育和伦理实践中产生深刻影响。从此以后,臣忠、子孝、妻顺成为封建社会中最重要的道德规范。

与“三纲”相配合的是“五常”。“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作为道德概念早已提出,但董仲舒把它提升为“五常”之道并作了新的发挥。“三纲”是道德的基本准则,“五常”则是与个体的道德认知、情感、意志、实践等心理、行为能力相关的道德观念。“三纲”与“五常”结合的纲常体系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道德教育的中心内容。

但是发展到了人类社会的新时期的时候,在劳动人民的地位有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的时候,他的这些束缚人性的理论和观点便站不住脚了,他的这一理论被后人称为“名教”,毛泽东将其概括为君权、族权、夫权,再加上封建迷信的神权,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

3. 道德修养的原则与方法。中国古代教育家对于理想人格的形成大多立足于个人自觉的道德修养,董仲舒也是如此,他提出的道德修养的原则方法反映了他对个体的品德要求。

(1)“以仁安人,以义正我”  董仲舒主张在道德教育中,“治我”要严,待人要宽,“躬自厚而薄责于外”,所以要特别注意“以仁安人,以义正我”。“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他要求以“仁者爱人”的情怀去爱护、关心他人,宽以容众,同时要以义来约束自己, “自攻其恶”,经常自我检查反省,以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

(2)“强勉行道”  董仲舒指出:“强勉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就是说,奋勉努力地进行道德修养,德性就能日益显著,取得良好的成效。在“行道”过程中,应“尽小慎微”,采取“众小成多,积小致巨”、“渐以致之”、“累善累德”的方法,日积月累,持之以恒,以陶铸崇高的善性。

(3)“必仁且智”  董仲舒在道德教育过程中还提出“必仁且智”的命题,主张道德教育必须做到“仁”与“智”的统一。他突出强调了道德修养中情感与认知的统一。“仁者爱人”,但不是一种盲目或无原则的爱,而要靠“智”即道德认知来调节。

(4)重义轻利   董仲舒认为,道德修养的焦点在于对利与义的态度上。他说:“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必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这里的义是体现封建王朝要求的道德规范准则,利是指能满足个人欲望的物质财富、权势等。利满足人们的身体器官上的要求,义满足人们心灵精神上的要求,二者不可或缺。但是,董仲舒主张对道义的追求应高于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只有这样,人生才能获得高度的和谐和最终的满足。“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董仲舒对这一道德修养原则总的概括。这一原则对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教育曾经产生过重要的影响。

责任编辑:平晶晶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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