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家制度建设: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选择(2)

现代国家制度建设: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选择(2)

(二)现代国家制度对国家治理行为具有决定性和长效性的影响

现代治理是一种民主与法治的治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一个日益彰显治理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过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亟须发挥法治的作用。区别于行政命令主导的管控型社会治理模式,现代国家的治理模式更加注重制度在处理社会经济问题中的关键作用。在制度化的治理体系中,制度能够提供更具有效性和长期性的行为预期,对公民之间的互动关系模式起到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满足市场经济环境中各种政治行为主体的多元价值需求。而人治模式体现为治理方式的随意性和治理原则的多变性,直接导致治理结果的不可预期性。这就使得人们在面对治理者时,其治理手段和治理结果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公民的合法权益往往容易受到随意性的行政命令的侵害,长此以往就会使得人们越来越难以对治理主体和治理制度产生安全感和信任感,制度体系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权威地位就会受到极大的损害,国家治理制度的主导力和规范力就会不断下降,最终形成随意性治理和制度萎靡的恶性循环。同时,科学合理的现代国家制度体系糅合了国家、社会与市场运转过程中的多方需求,使得国家治理体系的发育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成长能够依照制度体系的明确规定,排除领导者个人喜好和专断意志的随意干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序推进和稳妥发展。同时,具有高度现代性的治理能力能够在制度化的环境中,给社会和市场一个开放、透明的治理空间,凝聚更多的治理力量,提高人们行为预期的确定性,减少治理成本,增强社会成员的认同感和政治合法性;并通过充分吸纳社会和市场主体参与国家治理活动,提升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水平,增进全社会的法治理念,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的和谐稳定。此外,现代国家制度体系的确立本身就经历了长时间的实践检验,制度出台的过程历经社会利益的表达与综合、法律制度草案的讨论与制定,以及实施的反馈与修正等过程,制度一旦确定就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发挥作用,具有长效性的显著特征,有利于提升国家治理活动的相对稳定性。因此,一个完善的现代国家制度体系强调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要求包括政府主体在内的所有国家治理参与主体都培育法治意识和现代治理意识,对各种策略性机会主义行为和试图挑战制度权威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有效维护制度权威,按照制度规则来推进国家治理活动,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现代国家制度能够塑造公民性格和提升公民素质

公民是现代治理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构成要素,公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国家治理绩效,而有效的制度是提升公民素质的基本手段。邓小平曾明确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制度可以教育人,不同的制度会培育和塑造出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迥然有异的公民。科学合理的现代国家制度不仅能够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与繁荣,而且能够培养和塑造人格健全、宽容大度、素质优良的现代公民。长期生活于自由民主体制中的公民,通常重规则、讲秩序、懂合作、会协商,举止文明优雅。为美好社会设计政治制度的代表人物埃尔金认为:“政治制度创造了人民特有的组织、思想习惯和风俗。……形成各个民族的面貌的那些意见和习惯,主要是由它们政治制度的特殊形式决定的。”[3]一定社会的社会制度培育,塑造了一定社会的公民,促成了一定社会文化的形成。文化是制度的社会基础,它也催生、滋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制度与文化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良性循环是中国国家治理的有力保障。

现代国家制度建设不仅有利于节约社会交易成本和国家治理成本。而且还能有效缓解社会不满情绪,具有预防和化解社会冲突的功能。合理的制度设计能够吸纳、疏导和纾解社会不满,实现社会政治秩序的和谐稳定。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有效提高解决利益矛盾和社会冲突的能力,要以法治建设为中心,不断提高国家制度体系理性化与民主化的水平,现代国家制度是国家治理的有效基石。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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