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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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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坤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法学部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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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讲课的题目是《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这个题目比较大,但是我们作为基层的行政机关,我想从依法行政这个角度来讲依法治国的问题。因为大家知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同时北京市也作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决定。我们北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里面要做得最好,走在全国的前列,特别是建设法治政府提出来一个目标,北京要率先建设法治政府,因为大家知道,从全国来说,党的十八大提出一个奋斗目标,到2020年要建成法治政府。到2020年实际上也就五六年时间,相当紧张,而北京提出率先建设法治政府,率先建设法治政府就要提早,也就是2018年或者2019年就要建成,我们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来建设法治政府,这是一个相当紧迫的任务。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2014年年底,我们对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进行了广泛地宣讲,不同的专家学者对依法治国进行了解读。

(一)从反腐败角度

有的专家从反腐败的角度来说,因为四中全会《决定》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主题,是跟周永康事件同时进行的,所以想到了为什么要依法治国,要推进法治建设,主要是反腐败的问题。这样说也对,因为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把党内法规纳入法律体系,党规也是法,我们除了依法治国以外,还要依规治党,用党内法规来从严治党,这就明确了四中全会《决定》是针对反腐败提出来的措施建议。

(二)从改革角度

也有专家学者是从改革的角度来考虑,邓小平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改革主要强调要冲破一些旧的框框,所以当时的改革是冲破了法律的,因为当时的法律政策可能是不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我们的《宪法》、《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不能买卖,不能出租转让,不能以有偿的方式转让,但是我们改革就是这样做。深圳在经济改革的时候,旧的土地要有偿转让,做了之后再来修改《土地管理法》,先改革后改法。但是这次改革是不是也能这么做?习近平同志提出,改革要依法有据,我们先改法再改革,你要改革必须有法律根据,如果现在的法律不符合改革的需要,你先立法,先修改法律,再按照法律去做。实在来不及修改法律怎么办?明确规定,如果现行的法律不修改,改革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得由全国人大授权在你这个地方可以停止执行哪部法律的哪一条,这样我们就明确了。比如说我们现在在丰台区,丰台区土地流转的时候,跟《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一样,那就是说我们是全国人大给你授权了,必须在法律框架之内推进改革,这样改革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不至于任性、乱作为。

所以,从改革与法治的关系角度来说,我们既然要改革就得立法。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关于深化改革的《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马上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那么,三中全会的《决定》和四中全会的《决定》就成了一个姐妹篇,一个是要动力,一个是要保障,这是一种解读,是正确的。

(三)从依法行政角度

我今天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解读,我解读为什么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我的解读就是,我们法律制定出来了,但是执行不下去,普遍存在着“严格立法”(法律制定得很严格、很规范、很具体、很多),但是普遍违法。普遍违法的情况下怎么办?大家都在违法,你也不能普遍执法,那你只能选择性地执法。每天都会发生大量的事件,今天的事情也很典型,证明了我的观点。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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