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律信仰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石(2)

树立法律信仰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石(2)

当前我国在法律信仰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法律信仰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缺失。受中国传统法律观念的影响,目前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着特权、权力意识严重,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官威十足而为民办事的能力不足,派头十足而对法律的知晓了解不足。这些直接导致整个社会普遍对法律的认可度和对法律的信仰程度不高,整个社会缺乏信仰法律的氛围。二是行政执法水平不高,影响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和崇敬。在现实社会中,“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问题还大量存在,老百姓与执法主体的对立情绪严重。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仇官”情绪就是一种集中反映。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公器私用,利用手中的执法权去换取金钱利益,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去从事违法犯法的事,引发民众的极度不满,也严重影响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和崇敬。三是司法缺乏公信力,削弱了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受各种传统观念及一些物质条件的影响,目前在我国存在着一些司法机关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司法人员素质不高、司法缺乏公信力的现象,一些司法领域的“冤假错案”经媒体曝光放大后更是严重影响和削弱了司法的公信力,一些司法人员甚至存在徇私枉法、知法犯法的行为。司法领域的腐败更是广受民众诟病,民众缺乏对司法机关的信任,遇到纠纷不是寻求司法的救助和解决而是想办法利用关系处理、“摆平”。四是全民守法意识不强,法律信仰的传统文化基础差。受几千年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民众普遍重内在道德、礼仪的教化而轻视法律规则的外在规制,加上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文明发展快,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重视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缺乏规则意识培养和法治教育,中国公民普遍守法意识不强,法律信仰缺位。

如何树立法律信仰建设法治中国

首先,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相关制度,形成党员领导学法、用法、信法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党员干部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社会氛围。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用制度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其次,要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立法要跟上社会发展需要,考虑社会接受程度,便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易于营造群众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氛围。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法律的制定只有来源于人民而又服务于人民,才便于为人民所接受和信仰。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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