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队长“打人撒气”警示了什么?(2)

中队长“打人撒气”警示了什么?(2)

“中队长酒后打人”的闹剧警示了什么?

老话有讲“喝酒壮胆”、“喝酒误事”,渭城区文物旅游局稽查大队的这名中队长完美演绎了这八个字,酒后拦环境监察执法车谩骂执法人员,还大打出手,动用武力。很多人肯定会问,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居然“自家人打自家人”,原来是因为该名中队长曾经投诉噪音扰民问题,但是一直没见效果,所以就愤怒了,在酒后殴打了执法人员。

不过,细细分析这件事,笔者认为,也从两个方面警示了广大党员干部。

第一个方面,对于反映的问题,采取的态度应该是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而不是躲闪和回避。该次暴力事件的爆发点就是“噪音扰民问题,无回应”,试想一下,如果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或是得到满意的回复,还会有暴力事件发生吗?所以,不仅是执法部门和人员,其他部门和人员也应该注意,在接到任何问题反映时,不能置之不理,能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并日后回复,取得反映人的满意。一定学会换角度去想,把自己当做反映人,想自己希望得到什么样的回复,而不是束之高阁,能拖一天是一天,用拖去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应该注意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很多人认为武力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比如某国税干部因为女儿与老师发生口角,为女儿出头殴打老师;某记者在工商所反映情况,被工商所聘用人员拳打脚踢等等,将武力搬上台面。其实,这是错误的做法,武力只会加深沟通的鸿沟,让愤怒升级。所以,作为党员干部,更应该时刻以身作则,无论是去反映问题还是接访问题,都要用正确且正规的方式方法去解决,杜绝武力,用自身行动给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榜样。

莫让“特权”成为中队长“打人撒气”的通行证

作为普通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循法纪要求,更何况是一名执纪为民的旅游局稽查大队中队长,更应成为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表率,但为何却因曾经投诉噪音扰民未见成效而酒后撒泼,殴打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是谁赋予了中队长打人的权力?是否特权思想在作祟?是否法纪意识、宗旨意识淡薄?少数官员正是由于特权思想作祟,才会出现漠视党纪、漠视法律、漠视群众的种种陋行,甚至连我们的“人民公仆”也大打出手。这种“撒泼”的行为,是官德“不及格”。

公职人员、政府官员行为“跑偏”现象并非个例,近年来上演的“全武行”屡见不鲜。柳州国税局干部周勇申暴打门卫,不过是因为小小的出入牌问题;四川省卫生厅干部张建新给了灾区志愿者一耳光,不过是因为后者不慎把消毒水洒到了他身上;而这位中队长满身酒气在小区门口大吵大闹自称“公安局”的,还殴打执勤人员,原因竟是之前投诉扰民未见成效。他们来势汹汹、肝火大动,似乎若不狠狠教训一下别人无意的冒犯,就好像折损了他们高人一等的身份。这样用拳脚来说话的公职人员心中还有为民服务、严于律己的意识吗?

官员打群众,究竟伤了谁?从较低层面看,“打人官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安全,给他人带来了身心伤害,受伤的是被打群众。与此同时,自己也会因此而受到道德谴责和法纪制裁,故“打人官员”也伤到了自己。从较高层面看,官员打人会破坏党员干部在人民心目中的公仆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降低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受伤的是整个党员干部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由此可见,官员打群众,既伤了群众,又伤了“打人官员”自己,还伤了党员干部形象,伤了党群干群关系,还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个别“打人官员”,更应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切实强化“两个敬畏”。一是敬畏法纪。就是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德,谨言慎行,摒弃特权思想,切莫越法纪雷池一步,才不会被通电的法纪红线所击倒。二是敬畏群众。就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心中装着群众,切实敬畏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积极融入群众,时时关爱群众,自觉接受监督,才能真正当好人民的公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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