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价值哲学”的性质及其原则性启示

马克思“价值哲学”的性质及其原则性启示

基于马克思哲学革命的过程和内容可见,马克思并未将世界分为“价值世界”和“事实世界”两个部分而按照一种实用主义原则去对价值观的内容和样式进行筛选,毋宁说这是一种幼稚的形而上学做法。按照马克思所开辟的生存论指向,价值问题在根本上体现的是人的生存方式,其所谓的价值观在内容和样式上都是历史的、具体的。对于当代中国社会而言,其原则性启示表现在:在反对简单的“拿来主义”的价值逻辑下,改革、转型是当代中国最大的现实,公正和法治则是推进和深化改革的价值指引。

在后黑格尔主义时代,马克思主义是价值哲学之一种,还是价值哲学之一切?如果马克思主义可以被定义为一种价值理论,那么,它所能给予当代中国的思想建设和价值指导如何可能?笔者以为,这不仅是实现习近平同志在“8·19”讲话中所强调的“两个巩固”的关键性问题,而且是深入理解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性问题。

一、价值还是哲学,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性质如何可能?历史证明,许多思想和理论都难逃被曲解甚至误解的命运。马克思主义同样如此。基于19世纪以降的科学主义思潮的影响,马克思主义也难逃被“实证化”和“部门化”的命运,所以,当马克思主义被冠以政治哲学、历史哲学、实践哲学、价值哲学和经济哲学等等头衔之后,我们或许更应该自觉反思:这种具有高度“家族相似”性质的部门哲学研究路向对于呈现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性质以及用以推动现实实践究竟具有何种程度的积极意义?或许,这是一个非常难以回答的问题。因此,整体定位并诠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性质和主要方面,是彰显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和中国化的紧迫工作。

对于国内价值哲学研究的历史和现实,学者胡为雄指出,学界对价值哲学以及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真正关注始于1980年,此后,学界的讨论先后涉及事实与价值的二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实践观点对于验证价值问题的意义以及价值学的系统化和学科构建等等方面。在此过程之中,基于“客体满足主体”的需要逻辑去定义价值和马克思主义价值观是中国学界长期的思想基调,这种思想基调的实质是“物对人的有用性”。当前,我们应该认真反思这种从“主体需要—客体满足”的关系着手研究价值观的研究方法,这是因为,这种方法更多侧重于具体的使用价值,而不适于讨论人和人之间的价值关系、尤其不适于讨论马恩所创立的人类价值观[1]。笔者认为,胡教授对国内价值哲学及其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的总结比较符合实际,它从一定意义上揭示出了国内价值哲学研究的基本状况。如果说要提升价值哲学以及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的研究水准,那么,更为全面、准确的定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性质及其对价值问题的根本看法,或许是我们走出“需要=价值”这一思想迷雾的有效办法。

对于整个马克思主义来说,“价值应当”始终不具有现实性,而对感性的人的活动及其构成的市民社会的各种“物的事实”的发现,恰恰是马克思彻底告别旧哲学、创立新哲学的有效环节。基于对社会现实的发现,马克思发现了黑格尔哲学对市民社会和法的关系的颠倒表述;基于对社会现实的发现,马克思看到了空想社会主义者否定私有财产之举动的幼稚性;基于对社会现实的发现,马克思揭穿了被国民经济学家掩盖的异化劳动的本质;基于对社会现实的发现,马克思说明了共产主义运动的经济性质和历史性质。所以,十分清楚的是,马克思并未给自己设定两个独立和对等形态的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或者说,他并未脱离历史和现实去构想一个纯粹的价值世界,并从这个世界中找出某种纯粹正确的真理以匡正现实中的各种不应当,与之相反,马克思总是力求从现实世界内部去发现人与人之间的真正联系,进而揭示这种联系所体现出来的不公正和不自由,以此为前提,他既说明了资本主义自我反抗的真正秘密,又辨明了超越资本主义的科学依据。因此,对于马克思主义,我们不应当问:它是否符合价值哲学的一般逻辑?而应当问:它对于流行的价值言说范式有何启示甚至批判性意义?或者更进一步说,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生命力是否潜藏在其独具特色的价值逻辑之中?对此,我们不妨以马克思主义思想“内史”为谱系,并就其进行的几项颇具关键意义的理论批判工作为例做些探讨。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