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化亟须实现绿色转型(2)

推进城镇化亟须实现绿色转型(2)

绿色城镇化强调生态宜居原则。绿色城镇化的最直观表现和直接目的,是提供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城镇生产生活环境。绿色城镇化,提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提高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水平,保护自然景观,打造建筑生态网络、森林生态网络、湿地生态网络和农田生态网络,传承历史文化,保持特色风貌,防止“千城一面”。让居民在生产生活方便的同时,还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绿色城镇化强调协调可持续原则。绿色城镇化,还必须在处理协调好城镇化过程中人口、经济、社会、生态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保证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绿色城镇化,鼓励各个城市利用独特的自然、人文环境,创建山水相依、人城和谐的生态型城市,促进城镇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相融相生,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城镇化的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绿色城镇化本质特征的集中反映,也是其长期和总体目标。

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绿色城镇化各领域和全过程

绿色城镇化是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化。人口城镇化是城镇化的核心,绿色城镇化不仅仅表现为更多人口实现从农村到城镇的空间位移,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变上。绿色城镇化的过程,是人从低效生产领域向高效生产领域转变的过程,是在生产中使用更多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过程,是更多参与安全生产、精益生产、生产更多定制化高品质产品的过程,是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养成现代节约消费习惯的过程,是更多享受绿色安全食品、水源、空气、环境的过程。

绿色城镇化是城镇布局和形态进一步走向科学合理的城镇化。绿色城镇化,要求立足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功能区规划,强化生态红线的刚性约束,根据各地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自然生态容量等约束条件,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严格控制特大城市规模,增强中小城市承载力,完善城镇之间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和生态连绵带,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绿色城镇化追求绿色集约的城镇建设和管理模式。城镇规划要尊重自然生态格局,合理布局生产区、生活区和生态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实行节地紧凑型城市开发建设模式;依托自然条件,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保护好城镇自然生态系统,增加森林、湖泊、湿地面积;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更多提供公平、共享型公共服务,以更少的公共资源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加强城市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不断提升城镇综合治理效率和水平。

绿色城镇化将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的协调可持续视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绿色城镇化坚持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通过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绿色机制统筹协调,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田园城市建设和现代新农村发展。绿色城镇化将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作为重点内容之一,通过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农村危旧房专项改造、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安全饮用水统一提供和改厕节能等工作,改造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系统。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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