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需解决的几大问题(10)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需解决的几大问题(10)

十、深化政府职能转变须着力改革的深处、暗处、盲处和细处攻坚克难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态势、举措、力度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中央深改组专题研究和部署政府职能转变,2013年“两会”以后,连续召开全国范围内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各级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借助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两股东风,从国务院到各地各级政府,分批取消、下放了大量行政审批事项(仅国务院组成部门662项),公开了政府权力清单,开始对非行政审批事项和变相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着手对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各级政府履行职能、行使权力的思想观念、实际尺度、行为方式明显改变,市场沉闷的状况明显改变,社会单一的管理有了明显改变。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准备、方案设计、工作部署、整体动作、落实督促、环节相续、逐步深入、紧追不舍、务求实效、成就凸显,构成了全新的改革图景,令人增强了根本转变政府职能的可预期性。

这一轮改革的思路、着力点、举措,就整体性、系统性、相关性、实质性和突破性而言,在前六轮改革中,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作为新的改革探索和尝试,还应从过去改革留下的遗憾和教训中发现由于历史的拖力、观念的痼疾、体制的结症、习惯的势力形成的不足,早排查、早发现、早解决,在改革的进程中降低损耗、提高质量。审视目前各级政府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工作实践,需要着力改革的深处、暗处、盲处和细处攻坚克难,使改革更广、更深、更实,改革的成效更多、更好、更长。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需要走向改革的深处。深处与浅处的根本区别在于,是从关系还是从单体把握改革的根本、实质和要领。就政府职能转变看转变、抓转变,是停留在改革浅处的表现,这种浅式改革不可能激发政府改革的激情和动力,不可能真正触动转变政府职能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把转变政府职能置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关系,置于行政体制改革与推进国家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中进行把握,才是正题意义上的深式改革。走向改革的深处,一是各级政府应当基于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的关系认识和把握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理顺三者的关系作为改革的主线;二是各级政府应当基于需要和任务的关系制定和落实改革的措施,要把改革当作自身创新管理、完善管理的需要,而不是完成上级政府任务的应付,在主动增强问题意识、需求意识、项目意识中,制定并落实在改革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措施;三是各级政府应当基于行政管理、市场规律和社会管理的关系,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调整,基层和社会综合治理,形成改革系统、要素和环境的高度契合。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需要挑明改革的暗处。明处与暗处的根本区别在于,是以真诚还是虚伪的形态对待改革。表面上拥护改革,实际上抵触改革,在明面上列举好看的政府权力清单,暗地里挖空心思通过拆分和嫁接手段藏匿部门权力,明面上取消了不必要的审批权,暗地里在留有审批权的程序中加码部门余威的做法,是暗式改革,这种改革实质上是假改革或者虚改革。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地将政府的权力库进行翻箱倒柜,对应当取消、下放、转移的权力不留残迹地公布出来,挥之而去,并在履行正当的审批中,优化程序、减少干扰、提高效率才是真正的明式改革。挑明改革的暗处,一是各级政府部门要与部门利益划清界限,从思想、感情、价值上排除对部门利益的好感、依恋,强化创造公共价值和维护公共利益的意识和观念,增强为企业、社会组织、公民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的自觉性;二是在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中,除了制定权力清单、权责清单和职责清单,还应当建立政府负面权力清单,把过去政府曾经掌握过的不该拥有的各种权力,以及按照市场化改革取向政府不该拥有的各种权力,以负面清单形式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三是提高政府履行职能和行使权力在载体、程序、方式上的规范化程度,尤其对政府性基金、行政性事业收费、政府财务管理,行政审批程序进行严格规范,在政府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各个方面,从根本上取缔部门利益藏匿和发挥作用的渠道和可能。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需要排除改革的盲处。清处与盲处的根本区别在于,是以清晰还是含混的眼光理解改革的目标、路径、措施和效果。那种对改革究竟改什么、怎么改,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的精神实质与本地改革需要的关系头脑一团雾、心中没有数,既说不清本级政府究竟掌握了多少地、多少人、多少钱、多少权,又不知道在本级政府管辖范围内改革应该如何推进,是盲式改革。只有在整体意义上,全面准确深入理解转变政府职能在全国和本地的需要和意义,把握中央要求和本地实情的具体关联,了解本地政府职能设置和运行存在的根本问题和症结,下手准、措施实、触及深、效果显,才是清式改革。排除改革的盲处,一是各级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本意以及各种重要会议和文献的精神实质,对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确立起具有时代特征的认识系统;二是在全国统一部署的框架内,推进本地改革的基础数据、实际情况、具体意义,尤其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需要,准确把握改革的重点、焦点、难点;三是制定既符合中央和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又符合本地改革需要的方案;四是在改革中在通过与全国统一要求的符合度的同时,提高适应本地需要的创新度,切实避免抽象改革、趋同改革和应景改革。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需要做实改革的细处。细处与粗处的根本区别在于,是以功能还是以工具的态度对待改革。那种把改革当作表达姿态的工具,制定改革方案抽象雷同空洞,执行改革方案粗枝大叶、虎头蛇尾、有头无尾,表面上推进了改革,实际上改革的实效打了折扣的做法,是粗式改革。只有精致制定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案,精细落实方案部署的改革措施、流程和环节,并使各项改革相互关联、呼应推进、善始善终,才是细式改革。做实改革的细处,一是要将部署、执行、监督、考核统一把握,做到部署明确具体,执行准确到位,监督及时有力,考核周延有效。在督促和考核中,不仅国务院要加大力度,而且各省市自治区要逐级加大力度,还应当实行民间监督和测评方式形成辅助性压力;二是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承担对改革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仅要重部署,更要重落实,不仅要重高层,更要重基层,不仅要重目标,更要重过程,形成各类主体、环节一以贯之的局面;三是要特别重视在改革中涉及牵一发动全局,以及对整体具有联动性的技术性和方法性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做到抓紧抓实抓抓细,使改革能够真正切中要害。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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