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共同迎接美好未来(2)

核心提示:建设“一带一路”,要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各方在贸易往来、文化交流、能源共享、安全保障、生态保护和公共物品提供等多领域形成更广泛、持久的合作机制。让“一带一路”涵盖的国家更多,涉及的领域更广,合作的程度更深,发挥的作用更大。

第二,中巴经济走廊。巴基斯坦地理位置堪称“交通要道”,具有重要地缘优势。2013年上半年,中巴两国高层互访后,双方启动“中巴经济走廊”规划建设事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能源是中巴经济走廊联委会讨论的重点问题,双方都在积极推进喀喇昆仑公路、加达尼和塔尔能源项目、瓜达尔港口运营、卡拉奇——拉合尔高速公路等项目,加快建设“中巴经济走廊”。这条经济走廊使我国西南、西北地区经新疆与南亚区域连接起来。

第三,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积极推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并向西北延伸经巴基斯坦、伊朗、土耳其进入欧洲,形成第三欧亚大陆桥。逐步形成泛亚铁路网的西线经济走廊,将我国经缅甸与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乃至印尼连接起来。这些交通线路的建设将推动并形成这个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潮,增加各国的就业,逐渐形成为这些交通网络服务的和相关的产业集群,并通过产业集聚和辐射效应带动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提升相互依存度。目前,已经形成BCIM(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及GMS(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开放两翼。云南北上可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下可连接“海上丝绸之路”,是我国唯一可以同时从陆上沟通东南亚、南亚的省份,具有“东连黔桂通沿海,北经川渝进中原,南下越老达泰柬,西接缅甸连印孟”的独特区位优势。云南作为我国通往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的枢纽,以及中国、南亚与东盟三大市场的联结点,将是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重要战略节点省份和城市,从而更好地发挥“西南开放桥头堡”的作用。此外,域外的曼德勒、吉大港等也是重要节点。

第四,中蒙俄经济走廊。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必须首先加强公路、铁路等互联互通建设。蒙古是我国战略性矿产进口国,也是我国商品的重要出口国之一,蒙古和我国的经贸关系密切。目前,蒙古加紧规划建设连接俄罗斯、俄罗斯太平洋港口的铁路运输网,建设与之连接的经济走廊。形成更紧密的中蒙俄合作发展格局,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共同建设哈尔滨—满洲里—俄罗斯—欧洲路径,以满洲里、绥芬河口岸对接俄罗斯和欧洲市场,拉动欧亚经济带沿线共赢发展,俄方铁路沿线、港口都将盘活,形成辐射我国沿海各港口和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湾海铁联运和陆路货源地,为日本、韩国经我国海铁联运过境出口欧洲(俄罗斯)的货源提供新通道。除此之外,把丝绸之路经济带同俄罗斯跨欧亚大铁路、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进行对接。

(四)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预计将有以下几个重点区域可以更快见效。

第一,中国—东盟自贸区。这是与我国最早建立的区域合作平台。东盟与我国陆海相连,历史上是我国移民下南洋,筚路蓝缕进行开拓的国度,是华侨华人最集中的地方,是海上丝绸之路的最重要支撑点。近期内,建设重点是在扩大从东盟进口解决贸易逆差的同时,推进深化战略互信、拓展睦邻友好和聚焦经济发展、扩大互利共赢两点政治共识,以及政治、经贸、互联互通、金融、海上、安全、人文七个重点领域合作(即“2+7”合作进程),全面提升中国—东盟自贸区质量和标准,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

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在农业、渔业、能源、金融等基础产业领域加强对话和合作,建立健全地区供应链、产业链与价值链,通过产业互动和互补,提升东盟与我国产业在全球的竞争能力。提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水平,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争取到2015年双方双向贸易额达到5000亿美元,今后8年双向投资1500亿美元,力争2020年双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让东盟国家更多从区域一体化和我国经济增长中受益。

第二,中国—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是世界上重要的区域合作组织,2004年确立了建立自贸区的目标。2012年,该地区总人口约15亿人,区域幅员近500万平方千米,有4亿中产阶级,经济总量超过1.5万亿美元,南盟正日益成为全球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以建设中巴经济走廊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为重要切入点,可以辐射南亚地区。近期内重点提升中巴自由贸易安排水平,启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合作机制,建设昆明—曼德勒—达卡—加尔各答的铁路或高速公路。打通我国新疆与巴基斯坦瓜德尔港,以及我国云南与缅甸皎漂港的交通线,使得我国与中亚、南亚经贸关系更加畅通。

第三,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海合会是西亚最重要的区域组织,由西亚社会最稳定的国家组成,通过海合会辐射西亚地区是理想选择。该区域能源资源丰富,是我国液化天然气(LNG)进口的主要来源地。该区域人口约7000万,面积近400万平方公里,2012年经济总量近1.5万亿美元,进出口贸易规模为1.2万亿美元,人均消费水平高、市场潜力巨大。重点方向是推动中国—海合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进程,尽快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推动我国与海湾国家的合作由能源领域合作转向产业链合作,加强双方在新能源等领域的合作,与阿联酋合作建设迪拜人民币境外交易中心,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第四,中国—欧盟。欧盟是世界上最大区域经济组织、经济最发达、规模最大经济体,是海上丝绸之路和陆上丝绸之路的终点。欧盟已成为我国最大的出口市场、进口来源地和最重要的经济伙伴。我国与欧洲的冰岛和瑞士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但都不是欧盟国家。今后,中国—欧盟合作的重点方向是推动中国欧盟投资协定谈判进程,争取尽快启动中国欧盟自贸区谈判,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自贸区战略。

中欧合作由贸易向投资和技术研发等重要领域转移,全面深化中欧战略经济伙伴关系。提高我国与欧洲区域合作的水平,争取2020年双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重点推进机制建设、自贸区谈判、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及毗邻区规划编制,市场开放度和贸易便利化标准化程度大大提高。

第五,我国与俄罗斯的区域合作。力争2020年,我国与俄罗斯双方贸易额达到2000亿美元。我国与俄罗斯签订的一系列战略合作决定,特别是未来20年能源合作的4000亿美元大单和东西线输油管道实施,将使中俄经贸关系迈上新台阶。与中亚经贸合作是我国与周边国家合作的重点,已经开创了良好局面。“一带一路”与欧亚联盟对接与交融,将使我国与俄罗斯及中亚经贸关系更加密切。

(五)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推进和深化金融合作。我国倡导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得到了除亚洲国家以外的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卢森堡等50个国家响应,世界银行、国际基金货币组织、亚洲开发银行都表示了与亚投行合作的态度。金砖国家银行和上海合作组织金融机构也在筹建之中。我国在APEC会议上提出设立“丝路基金”,也将发挥独特的作用。我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本币互换和本币结算的步伐正在加快。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亚洲开发银行、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务实合作不断深化,以银团贷款、银行授信等方式开展多边金融合作正在推进。我国支持沿线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鼓励在沿线国家使用所筹资金。我国与沿线国家的金融监管合作日益紧密,推动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逐步在区域内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

(六)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形成互补互动的区域产业布局。“一带一路”将重塑区域产业布局,优化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跨国界、跨区域协同发展,共同提升区域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全面系统地推进沿线国家和地区在APEC、10+6等框架下的价值链合作,提升所有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共同营建有利于全球价值链发展的核算体系与政策环境。重点建设一批跨境工业开发区、产业园区和农业示范园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沿线国家设立研发中心,既充分利用国外的科技资源和人才,也推动具有比较优势的中国技术、中国标准“走出去”。

设立海外营销和服务网络,开发适应当地市场需求的产品,实现产品价值链从低增值加工制造环节向高增值的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环节延伸,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沿线国家产业价值链共享。探索投资合作新模式,未来十年,我国对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累计达到4000亿美元左右,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30%。鼓励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开展农林牧渔业、农机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产业的合作,推进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上旅游等产业的合作。促进沿线国家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深度合作。加大煤炭、油气、金属矿产等传统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合作,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扩大服务业相互开放,推动区域服务业加快发展。

在“一带一路”战略统领下,重塑我国区域经济布局

根据《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我国将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比较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强东中西互动合作,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在“一带一路”战略统领下,我国将形成内外互动、互联互通、互为支撑的区域经济新布局。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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