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编制“十三五”规划的理论与思路(2)

地方政府编制“十三五”规划的理论与思路(2)

五条基本思路

主体功能规划成为“多规”衔接的基础。主体功能区规划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综合性的基本特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要依据国民经济与社会五年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同时,满足主体功能规划的基本要求和空间限制。

控制性详规修改与总体规划相衔接。2008年颁布的《城乡规划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等的编制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区域规划编制与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编制体系以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规划等为主导,系统研究和编制各类专项规划与控制性规划等,进而形成功能合一的规划体系。

区域规划要明确空间布局和功能。区域规划的编制要明确区域的空间功能,要对特定区域的未来发展空间进行定位,与区域规划总体定位相衔接,把握并突出区域特色,从规模、供需、市场、目标等维度,协调土地、人口、资源、就业等关系,对区域发展空间进行合理划分,明晰各子区域的空间功能。

区域规划追求经济和社会协调。协调发展是经济新常态下进行“十三五”规划的战略支点,也是地方编制区域规划的重要导向。通过规划理论的研究和贯彻实施,确定合理的、前瞻的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有效解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优化产业配置、就业增收、民生统筹等,科学地协调城市和农村、先进地区和后进地区、东部和中西部之间的关系,突出社会功能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协调,是地方“十三五”规划需要推动和努力实现的重要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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