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亟待走向系统性改革(3)

基层治理亟待走向系统性改革(3)

三、积极整合力量,稳步推进基层建设上大台阶

比较境外成功推进基层建设与治理的实践,实施城乡一体化政策、长远规划与分阶段推进的策略,乃是其共同的做法。

在发达国家或地区,其乡村社会虽曾经历曲折的转型,但均已进入日益高度城乡一体化阶段。这先出现在西方发达国家,后发生在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等区域。当今,行走在这些国家或地区,已越来越难感到城乡之间的明显区隔与差异。以法国为例,从19世纪后半叶起,工业法国与农业法国的差别逐步在空间上分隔开来,工业在城市,农业在农村,工人在城市,农民在农村,工农之间的政治和社会对立进一步加强,各自的劳动、生活方式、生活范围、领土等均不同。但在“二战”前夕,该国开始了农业、乡村、农民现代化以及城镇化的过程,使其乡村初步实现了现代化。二战后,法国政府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现代化,加速城镇化。至20世纪八九十年代,法国城乡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高度一体化,乡村发生巨变,城市和乡村的经济和社会结构相互渗透。在乡村地区,除了农业经营者外,还有工人、手工业者、商人、雇员、资产者、城市的退休者;在城市,除了原有的社会阶层和群体外,还生活着农业经营者和农业工人。[15]

再看我国台湾地区。自民国六十九年起,为加强基层建设,积极推行各项有效措施,国民党政府在台湾“全面推动基层建设方案”与“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农民所得方案”。台湾地区在部署和实施的全岛“基础建设”中,强调该项建设乃是“配合地方发展辅助重大建设所未及之小型建设计划,选择民众迫切需要之重点项目予以系统性规划与建设,以加速改善生活及生产环境,提升民众生活品质并均衡地方发展。”其建设范围包括:1.改善乡镇民众日常生活环境的项目,如给水、市场、休闲活动、丧葬等设施;2.改善乡镇生产环境的项目,如村道路、产业道路、农田排水等;3.改善乡镇公共设施的项目,如村里道路、市镇排水等。至民国七十三年,再提出14项重要建设计划,并将“基层建设计划”纳入其中。自七十八年起,再办理“台湾省基层建设第一期三年计划”,第二期改采四年计划继续实施。也就是说,在国民党政府入台后的40多年间,其乡村建设策略设计均依照其“大同世界理想”来规划,即:在安定中求进步,进步中谋安定;以农业支持工业,以工业带动农业,由小康入大同,实施乡村与都市均衡发展、物质建设与精神建设并重、重大建设与基层建设并进等基本方针,全面照顾民众的普遍需要。这些实践在改善民众生活环境、增进民众福利等方面取得显著丰硕的成果,普遍提升了基层民众的生活素质,极大地平衡了都市与农村的建设发展,缩短了生活水准差距。【些详见台湾省政府新闻处1990年(民国七十九年)编印的《迈向经济自由化之路》,第509-511页。】些(台湾省政府新闻处,民国七十九年:509-511)

有关韩国的“新村运动”成功实践,笔者曾做过总结,其成功之处也大体相近。[16]比较境外的成功实践,如下经验值得重视:

第一,应在省级及国家层面,制订城乡一体化的基层建设规划,并分步实施和推进。从基层社区组织,到社区规划;从道路、住房、水电等基础设施,到治污、排水、垃圾处理和环境改善;从公共医疗、居民健康,到社会福利保障;从产业发展,到学校教育和农民培训等,均应进行统一筹划。有了切实可行的规划后,就应一以贯之地落实,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反复,不瞎折腾。

第二,统合政府各部门力量,组建高效的协调性组织机构,统一调度各类资源,克服多头管理、各自为政以致相互掣肘的现象。

第三,改进政府对乡村建设的扶助机制,促使乡村走上自立自强之路。如政府对乡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应改为集中投入,并强化自上而下、尤其是来自居民和社会的民主监督;政府扶助的对象应是愿自立自强的乡村和村民,并主要面向基础设施建设。应注意开启民智,强化现代公民教育。

第四,引导社区积极而良性地开展自身建设,培育其强大的内生力量。如引导社区根据自身特点,民主而科学地谋划自身的战略定位;瞄准居民需求,不断开发其健康、良善的需求,提升居民满意度;积极盘活社区资源,激活社区活力,打造富含文化积淀的优质生活共同体;引导基层干部和居民学会按民主与法治的精神与方式开展基层自治。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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