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简政放权的最后“一公里”(2)

打通简政放权的最后“一公里”(2)

二、能不能尽可能不用或少用产业政策干预企业投资行为

在我国经济起飞的特定阶段,产业政策能够有效推动对整个国民经济拉动效应较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产业快速发展。并且,政府通过财政、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可以对重要支柱产业发展起到调节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内外市场不振的情况下,继续对某些产业实行优惠政策,不仅难以消化当前某些领域的过剩产能,而且还容易妨碍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1.某些产业政策在推动产能过剩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当前,不仅传统产业,而且战略性新兴产业也出现产能过剩。从国际经验看,产能利用率一般在79%-83%区间属于产需合理配比。据“2013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显示,我国目前有19个制造业产能利用率都在79%以下,有7个产业产能利用率还在70%以下,只有2个接近79%。[1]具体而言,在传统产业方面,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底,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2%、73.7%、71.9%、73.1%和75%,[2]明显低于国际通行标准。与此同时,风电设备、多晶硅、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也出现产能过剩。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光伏设备产能利用率只有不到60%,风电设备产能的利用率不到70%。可以说,产能过剩呈现全面性、长期性、甚至绝对性的突出特点。

客观讲,在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中,我国出台了某些产业振兴规划,它在扩大投资规模、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中有着重要作用。但不能不说,近些年我国产能过剩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些产业政策相关。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开发区、产业园区为了招商引资出台“零地价”、“税收返还”等产业政策,进一步加剧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加大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有违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

2.泛化产业政策容易扭曲市场主体的投资行为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特定产业,如农业,各国都有保护政策,但不能每个产业都实行优惠的产业政策,这样容易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人为地导致供求关系失衡,不利于利用市场机制自动调节供求关系和消化过剩产能。这些年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失衡,很大程度上与政府产业政策相关联,由此造成市场主体对产业政策的过度依赖。

第一,正常情况下,企业一般根据市场行情来决定自己的投资行为。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各地产业政策的优惠程度不一,促使一些企业通过比较各地产业政策来决定投资行为。这样一来,一方面,加剧了地方政府间产业政策恶性竞争,造成一些地区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产业同构现象严重;另一方面,企业对产业政策的过度依赖导致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减弱,一些企业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开拓市场和经营管理上,而是想办法钻产业政策的空子,甚至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政府补贴,一旦遇到市场波动,就寻求政府扶持,长此以往形成了“恶性循环”。

第二,由于大量产业资金分散在不同部门,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企业将同一个投资项目经过不同“包装”后向不同部门重复申请资金支持,不利于产业资金的合理配置。

第三,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而当前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有关,一些企业为了获得巨额的研发经费,并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研发”上,而是千方百计在争取财政资金上。

3.尽可能少用或不用产业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我理解是要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加快政府向市场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机制性作用,将政府的主要职责限定在公共服务领域。从实践看,华为、小米、阿里巴巴、京东等一大批创新型企业的成长不是靠政府产业政策扶持的结果。相反,一些企业长期依赖政府政策扶持在创新方面往往走不了长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应当尽可能少用产业政策去干预企业投资行为,使各类市场主体根据市场变化来决定自身的投资行为。今后,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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