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法”能否扶起正义的心?(4)

“好人法”能否扶起正义的心?(4)

【启示与思考】

尽管社会各界都在为改变“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状而不懈地努力。但是,目前救助他人者无法受到来自法律的保护却仍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拿不出“自证清白”的证据,英雄仍可能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

在“救人反被诬”的社会现象时有发生,和“到底扶不扶”的社会心态纠结下,出台一部“好人法”,为好人服下定心丸,让好人不再难当,免除其做好事的后顾之忧,可谓下了一场“及时雨”,自然引来公众和舆论的欢迎好评。地方出台“好人法”,对于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能量,是有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的。以“好人法”的形式,专门对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善行义举进行鼓励、保护,也是立法的可喜进步。

但就立法技术本身来说,这部“好人法”并没有超越、突破现有法律的规定。从内容上看,《草案》主要是关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规定,“好人法”是其中的配套条款,用以鼓励具备医疗急救专业技能的个人在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其家属不得捏造事实向提供帮助的人恶意索赔,因恶意索赔侵害帮助人合法权益的,应承担法律责任。这些内容、精神,其实都涵括在现行法律之中。

事实上,“好人法”的出台,其宣誓意义大于实际效果,我们不能依赖一部地方法规,就彻底解决“好人难做”的尴尬,这未免理想化和教条化,因为善行义举受保护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道德问题、社会问题,除了立法技术的完善、司法公正的实现,还需要法律与道德的坚守与互动,需要整个社会与民间法律意识、道德水准的提升。而这,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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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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