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涉农歧视应从公共政策入手(3)

破解涉农歧视应从公共政策入手(3)

“农村人”为啥还是落后的代名词

很多时候,一个人是农村出身,还是城市出身,并非仅仅具有地理层面的意义,而往往直接被冠以进步还是落后的价值标签。出身农村的人,哪怕日后做得很成功,其身后似乎也总是拖着一条无形的长尾巴,有意无意地做着“习惯性遮掩”的动作。“农村人”依旧在歧视与自认为受到歧视的泥淖中挣扎。

尽管调查也显示,51.2%的受访者对“农村人”印象改变很多,但这种改变往往有个限度,即只是在道义上、情理上认为不该歧视农村。这其中,可能有出于道德自觉的主动体恤、理解,也有城乡之间交流互动增多之后的观念渐变。就像报道中提及的那些高校大学生,在接触、了解到农民工真实生活状态后,从心底里产生的震惊一样。

然而,至少从目前的情势看,“农村人”在公众视野中的印象还很难立马好转,这个群体获得尊重之难,并不比农民增收更容易。

首先,农民群体依然庞大芜杂,其间缠绕裹挟着诸多复杂的命题,并非单纯是一个居住地就可以说清楚。现实社会中的各种困扰、难题,比如城市化的问题、食品安全问题、权益受损问题、公共服务缺乏问题,等等,这些都可以在“农村人”那里找得到参照物。即便不能说农村人都是最终的受害者,但他们在其间的无力是显而易见的。他们身处底层,在进行自我评价、自我定位时,往往也倾向于自卑,很难有其他社会群体那样的自信。

其次,当下社会在价值评判标准上的过于单一、固化,也让“农村人”不可能真正成为社会上值得羡慕的人群。富人与掌控权力资源的人符合这一评判标准。而“农村人”在以往还聊以自慰的勤劳、淳朴、善良,在新的富贵语境下,往往一钱不值。明面上看,数量庞大的农村人好像接受着方方面面的关注,而事实上,他们既没有足够的凝聚力,也缺乏忠实的代言者。很多时候,他们与权势集团的博弈筹码,只是微薄的土地和宅基地。  

不少心灵鸡汤著作中都会提到一句话,改变命运,先要改变观念。观念真有那么容易改变吗?观念的形成、改变、替代和创新,都需要一个过程。放弃旧观念,建立新观念,还要提防和摒弃旧观念对思维方式的误导,显得难上加难。

针对农村、农民、农业生产经营及农村文化、生活方式的歧视观念,都各成体系,并起到相互强化的作用。这些歧视观念的形成,也经历过一个不短的历史过程,歧视者通常可以轻易找到利于佐证观点的依据、案例证据。当然,这也意味着歧视者会大量忽略不利于佐证自己歧视观点的依据和证据。

农村人口低于城市人口的公共福利待遇,城市对外来农村人口设立的相比港澳台同胞和其他外地户籍城市人口的更高准入门槛,农村户籍人口报考公务员遭遇的户籍歧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主要围绕城市配备监管、执法、管理和服务资源,各行业事故赔偿惯例中农村人口获赔标准远低于城市人口,等等,这些政策做法都应纳入清理范畴,限期完成清理。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村人口在法律和政策层面获得与城市人口的平等地位。

在此基础上,应切实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职业农民、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扶持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的公共投入力度,还有必要创新重大工程项目农村占地的补偿机制,改单次补偿为农村村社集体组织、农村居民以土地入股,让农村居民能够更好的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