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法官"邹碧华(3)

摘要:上海法官邹碧华最牵挂的事,是备受瞩目的上海司法改革。2014年12月10日,在赶往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徐汇区法院的途中,他突发心脏病离世,年仅47岁。网上网下,哀思如潮,10万多网友留言讨论“邹碧华现象”。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是他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他的突然离世也震动了法律界和全社会,“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的共鸣。2015年5月,他荣登“中国好人榜”。

3.工作创新不畏难 “学者法官”甘背“黑锅”倡改革

2014年12月9日,邹碧华离开的前一天。  

这一天,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作为这一创新举措的操盘手,邹碧华在他的朋友圈里转发了这条消息,他还加了句评论:“希望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他的微信朋友圈更新停留在这一条,简短的一句话成了他最后的寄语。 

熟悉邹碧华的人都知道,这些年来他一直致力于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在上海长宁区法院院长任上时,邹碧华就力主推出《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一个法院专门出台一个尊重律师的实施意见,一时间在律师界引发震动。 

“我们是一个法律共同体,应该照顾他职业的便利,这是法官给予律师基本的尊重。细节,能让律师、当事人感受到人文关怀,这是法官职业里最有价值的东西。”邹碧华说。如今,上海1325家律师事务所的近17000名律师,都已成为了这个服务平台的受益者。

事实上,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只是他的“未来法院”蓝图里的一部分。这幅蓝图,从他1988年自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进入法院系统工作时就已埋下种子,一步步清晰。 

2010年,他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引起法律界关注,连续两年成为法律出版社的畅销书,甚至到了民事法官人手一册的地步,被最高人民法院推荐为指导民商事审判的范本。很多一线法官戏称,要件审判九步法是“法庭上的《独孤九剑》”。 

他还著有《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十多部著作,在法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主持了大量全国、上海法院的重点调研课题。翻阅他的文章会发现一个共同点: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实务与理论密切结合。他注重审判经验的积累和传承。法律出版社的编辑韦钦平说,单是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邹碧华就写下40万字的工作日志。 

邹碧华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专著。图片来源:上海长宁文明网

邹碧华时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时建立的“律师服务平台”。图片来源:上海长宁文明网

在朋友们眼中,邹碧华很“潮”,不像法院“领导”,更像IT达人。出门背一个大大的黑色双肩包,PPT、KEYNOTE等软件玩得比谁都熟,讨论时,拿出手机点开统计图表就开始分析。业界有什么好书新书,他也都第一时间知道。

“我们做司法改革,光懂审判业务和法院那点儿事是不够的,你必须及时吸取其他学科的最新成就,可视化、大数据、移动终端……都是未来的大趋势,法院现在不研究、不跟上,将来就会被别的行业嘲笑。”邹碧华说。

推行法院效率管理试点,率先研发执行流程、信访、工作台账等信息管理系统;推行“可视化”管理,建立心理咨询师参与信访接待等科学管理制度,探索执行流程模式改革;在全国法院首创案件权重系数理论,设计多项审判管理评估指标;主持制定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打造十大司法公开平台……“他的视野极其开阔,对新事物总是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善于把先进理念和现代化技术手段运用到实践中去。”同事无不叹服。

操桨者从来多艰辛,司改之难更是一言难蔽之。2014年,邹碧华调至上海高级法院担任副院长,分管信息和上海司法改革,有人问邹碧华:“全国法院都盯着上海如何将法官名额压缩到队伍总数的33%,你们最大的难题是什么?”他说:“当然是避免搞‘一刀切’,不能为了图省事、求便利,就欺负年轻法官,将助理审判员‘就地卧倒’转为法官助理,一定要有一个科学的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名额。”这确实是最正确的路径,但也是最麻烦、最得罪人的路径。邹碧华却“看得开”:“做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该顶住时要顶住;对下,必须要有担当,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些在一线辛苦办案的老实人和年轻人吃亏。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

“做法官,当如邹碧华。”人们由衷叹服。他是燃灯者,他是布道人,他是一位纤夫,负重前行,他是一支蜡烛,燃烧生命。他用自己的学高身正、善良真诚和对法治理念的不懈探求,赢得了一位法官的身后荣耀。这荣耀,折射的是中国法律人的梦,映现的是法治中国的前路。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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