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正义观视角下的教育政策正义性反思(5)

多维正义观视角下的教育政策正义性反思(5)

——兼及教育正义的三重维度和两种进路

(三)为教育制度的“正义”构想辩护

尽管很多人因为正义等价值本身没有充分实现或在实践中带来诸多难题而消解这些价值的意义,在教育中这样的问题也是不胜枚举。比如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及“两为主”的政策构想,在大多数城市仍然是难以实现的。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正义构想,像有些城市的管理者就可以随意“拿孩子的受教育权利作为管控人口的筹码”,这种“不仁、不义、不智”的行为就会得到道义上的谴责[24]。因此,正义作为价值,就像数学中的“无穷大”一样——我们从来没有完全实现过它们,但却可以无限接近之:我们对这些价值的期望常常在经历了对现实应当与它们相一致的失望后残存下来,因为这些价值“从来不是对任何人类社会的描述,而是激发对现存社会的改进的一种理想。”[25]即便很多人认为罗尔斯的《正义论》是对西方资本主义福利社会的辩护,然而罗尔斯也只是构建了一种理想中的良序社会,而非对现存社会的描述。罗尔斯认为,理想的正义要为怎么样对待现实的不正义提供指导。尤其是在一些“公正:该如何是好?”的境遇下,在一些“道德两难问题”等的现实困境中,往往难以直觉地感受和判断正义性或非正义性,更需要正义价值的澄清和引领。

因此,在教育政策的反思中,不能放弃对教育制度正义的价值追求,诚如哈贝马斯所言,“如果乌托邦这块沙漠绿洲枯干,展现出的就是平庸不堪和绝望无计的精神荒漠。”[26]关于“正义制度”的设计与构想,对于“什么是正义的教育”,“如何达致正义的教育”之类问题的追问,是指引和评判教育政策正义性的价值方向和尺度。

(四)日常教育生活中的“不正义”的积极消除

按照森的正义思想,正义不再是一种先验、抽象、绝对完美的东西,而是民众日常生活中可以感受到的具体现实,且这种正义可以通过民众的公共理性得以判断。正义就是对日常生活中可以体验到的诸多不正义的有效克服,正义就在日常生活中。这样,对于正义的追求,就不再是一种浪漫理想与激情冲动,而是一种理性精神主导下的基于现实的逐步改善性活动[21]9。这对我们重视日常教育生活中的正义问题有深刻的启示。

在一个教育制度安排中身份、等级、阶层差异仍然比较严重,在一个学校生活中仍然充斥各种“绿领巾”“蓝印章”之类的“教育软暴力”的社会里,教育者与政策制定者要重视对教育生活中的排斥、歧视、伤害、羞辱等等不正义、不正派现象的消除,建立一种正义又正派的学校生活空间。一方面,在我们无法就完美的、绝对的正义观念达成共识的情势下,这种对明显的“非正义”的消除,恰恰是一种具体现实的教育正义,是一种可以实现的教育正义。另一方面,个体的生命尊严、人格平等等基本自由权利,恰恰就是通过这一系列细微琐碎来体现,通过教育日常生活不正义消除的积累,不断逼近教育制度的“正义”。

(作者: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感谢第十七届全国教育哲学学术年会分组讨论代表对本文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我国教育哲学学科发展的世纪反思与人学建构”(课题批准号:BAA120010)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徐明华,盛世豪,白小虎.中国的三元社会结构与城乡一体化发展[J].经济学家,2004,(6):20-25.

[2]Bachrach P,Baratz M S.Two Faces of Power[J].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1962,56(4):947-952.

[3]曾荣光.教育政策研究:议论批判的视域[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7,5(4):2-30.

[4]闫引堂.教育政策社会学:一种新范式?[J].比较教育研究,2006,27(1):39-43.

[5]庄西真.教育政策执行的社会学分析——嵌入性的视角[J].教育研究,2009,(12):19-24.

[6]斯蒂芬·鲍尔.政治与教育政策制定:政策社会学探索[M].王玉秋,孙益,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

[7]高兆明.制度伦理研究——一种宪政主义的理解[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导言3.

[8]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修订版)[M].何怀宏,何包刚,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9]姚大志.何谓正义: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序言2.

[10]冯建军.三种不同的教育公正观——罗尔斯、诺齐克、德沃金教育公正思想的比较[J].比较教育研究,2007,28(10):36-40.

[11]魏峰.正义的教育政策:社群主义的视角[J].比较教育研究,2008,(3):6-10.

[12]吕寿伟.分配,还是承认——一种复合的教育正义观[J].教育学报,2014,10(2):27-33.

[13]刘同舫.罗尔斯教育公正理论情结及方法论原则批判[J].教育研究,2012,(1):40-45.

[14]Young I.M.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M].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0.

[15]钟景迅,曾荣光.从分配正义到关系正义——西方教育公平探讨的新视角[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9,(5):14-21.

[16]彭斌.包容与民主[J].读书,2014,(10):61-66.

[17]周穗明.N.弗雷泽和A.霍耐特关于承认理论的争论——对近十余年来西方批判理论第三代的一场政治哲学论战的评析[J].世界哲学,2009,(2):57-69.

[18]金生鈜.承认的形式以及教育意义[J].教育研究,2007,(9):9-15.

[19]凯文·奥尔森.伤害+侮辱——争论中的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M].高静宇,译.周穗明,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20]阿玛蒂亚·森.正义的理念[M].王磊,李航,译.刘民权,校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1]高兆明.人民的正义:正义理论的中国问题意识[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5-10.

[22]艾丽斯·M.杨.包容与民主[M].彭斌,刘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

[23]徐贲.正派社会和不羞辱[J].读书,2005,(1):150-156.

[24]澎湃新闻.2014年9月8日社论:别拿教育管控人口[N/OL].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265871.

[25]约翰·凯克斯.反对自由主义[M].应奇,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161.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