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解决好党员的组织意识、组织规矩、组织观念问题
第二个任务,党员的组织意识、组织规矩、组织观念问题,这是从严治党必须解决好的第二个问题,也是第二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多次强调,党员干部一定要有组织意识、组织规矩、组织观念。
2015年初,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和县委书记谈话时就提出来,县委书记要做“四有”干部: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个“四有”,实际上有党,指党的组织;有民,人民群众;有责,对党组织要有责任;有戒,组织纪律、组织规矩,这就是戒。总书记多次讲话强调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问题,要表现在自觉地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心中要有组织意识、组织观念。现在我们从严治党,落实从严治党的任务,一定要明确打造党员的组织意识、组织观念。
大家都知道,我们是按照列宁的无产阶级政党建党原则组织起来的,没有采纳第二国际修正主义的建党原则。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在组织制度上坚决实行民主集中制。这个民主集中制不等于民主制。美国国会的民主制和民主集中制是有严格区别的。少数服从多数这一条,比如一部法律多少票才能通过,在这点上和我们的民主集中制有相同之处。但是根本区别是什么呢?比如,这部法律我是投反对票的,但是多数人投了赞成票,我作为议员,我可以天天反对。我到报纸上写文章,甚至是开座谈会,可以天天做反对的文章。这是西方的议会民主制。我们的民主集中制是什么?党的组织讨论问题,决定问题,在党的组织体系内充分发扬民主,在党的组织里面、在党的会议上可以讲反对的话,但是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以后,强调“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你必须要服从,不可能像西方一样,天天到社会上去煽动反对,这不可以。我们的民主集中制和它重要的区别就在这儿。决策的过程中、决策之前可以讨论,表决的时候也是少数服从多数,但是组织决定之后,就不能反对了,必须要执行。这个执行就使得共产党很有力量、很是强大。这表现在三个服从,首先是党员个人意愿必须服从组织的规定,服从组织的意愿。第二,个人的利益必须服从组织的利益。这是西方民主制里面不可能有的,它的个人利益都是至高无上的。第三,党员在必要时,个人要为组织做出牺牲,乃至生命。这样几个原则,就使得共产党无比强大,有力量,这是我们的经验。这就是落实总书记讲的党员要有组织意识、组织观念。
我们要反对这些年来的一些所谓民主化思潮的宣传。这些年来宣传西方的民主化不仅影响到社会,一些党员干部、甚至一些党组织的负责人都受到民主化思潮的影响,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个人的关系没有搞清楚。当然有些事情,像企业里面的职工代表大会,就是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形式,有一些规定的内容必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投票决定,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有一些党组织,党的领导工作中属于党委会、常委会的职责权限,不能按照资产阶级民主的原则,所有事都让大家去表决。
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以后,对于干部工作中这种现象已经正式提出批评了,说有一些地方提科长还要在全国范围内按照所谓民主程序投票、测验。总书记说要搞清楚,我们的干部它是分两端的,有的是选举产生的,有的是任命产生的。任命产生的干部,它的本质是党委用干部、党组用干部,是党委、党组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干部的德才状况做出决定,不能把这个权利交给大家去投票决定。这是民主化的影响,它不光影响到组织决策,而且使一些人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的威信在他的心目中下降。
比如,我讲我们生活中经历过的一些事情。首先,在监督问题上。我们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定,党员对所在党组织的事务有监督权。这是没有问题的,也是党内民主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对我们所在单位的党委什么事情做得不好,有监督权;领导干部什么地方表现不好,我们普通党员有监督权。但是这个监督权,是有正确的监督办法的,不是一个普通党员有监督权,就可以整天跟党委书记去叫板。正确的监督办法是,按照我们党内的规矩,你对党委的决策、对党的负责人有什么意见,在党的组织内部依照组织程序向组织反映,当同级组织没有接受的时候,也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反映,甚至向中央组织反映也是可以的。它的正确方法是依照组织程序,在组织内部负责任的反映。这是我们党内正确的监督程序和办法。
按照组织观念、组织纪律,我们从严治党也要明确监督不是无限的。有一些党员,他对监督的理解是什么?我举个例子,有一个单位提拔干部,他对提拔这个干部有意见,他按照组织程序写信,实名举报,说这个干部有问题。我们的党组织当然要严肃对待、认真对待了。你实名举报,那首先要找你谈,你说他贪污腐化,那要讲事实根据。他讲出事实根据,组织上去核实,核实说没有,你认为有的话,你再提供人证物证。那他拿不出来。组织上很耐心,说你看你觉得还有什么影响他作为一个干部的标准问题你再反映。那他又提出一大堆概念来。这些概念他没有举证,反正就把这个干部拿下来他就不举报了。组织上说,你举报的内容,组织上核实了,也跟你反映了,你讲的那个问题不存在,所以这个干部还是合格的,还是要提拔的。他就说,那不行,你们一天不拿下他来,我就要到中组部,就要到中纪委,乃至要到习近平总书记那儿去告状。后来党组负责人就说不对,我们《党章》是写了可以向上级组织,乃至向中央反映,但是组织已经给你调查清楚,讲解清楚了,组织做出决定以后,你要服从组织的决定。他说你是给我解释了,但是你没有接受我的意见,我就要监督,我就要向上级反映。最后组织的结论,这就是把个人凌驾在组织之上了。他就认为他的监督权利是无限的权利,所有的组织都要服从他的意志。这不是党内民主,不是党内监督应该有的正确行为,这是一个党员无组织、无纪律的表现。我们讲从严治党,这种现象也要治住。现在很多党组织被这个事情搞得痛苦不堪,只要组织上没有答应他的要求,他认为他就可以无休止地告。这是我们从严治党,增强组织观念、组织意识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再有,总书记讲组织规矩。总书记讲加强党的建设,增强组织规矩,是从严治党必须的要求。我前面讲的是普通党员行使监督权的方式要有规矩。作为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没有组织规矩,或者说与组织规矩的要求有不一致的表现,在相当的领域里面存在。比如说,第一,职务上的权力只能用于公务,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但是一些领导干部把职务权力的适用范围扩展了。比如我们现在揭露出来的一些现象,我原来在这个地方当省委书记,调到另外一个地方当省委书记了,我的秘书留在那里。我一个电话过去,哪个人给他提拔一下,哪个位置给他调动一下,然后就走程序,这就搞成了。那你要查有没有违规提拔,所谓违规提拔就是没有开党委会就下命令。现在谁干这个傻事,他该开党委会都开党委会,程序全部都有。但是最关键的程序是他过去的领导跟现在的领导通过电话了,说你赶快启动程序,这叫做没有规矩。习近平总书记讲这属于在行使公务权力之外的私权。当省委书记是有权力,但是你的权力只能用在为公共利益服务,不能为了私人服务。为私人服务,接收单位搞不清楚,你是省委书记,电话打过来,我肯定要办的。按照程序办,程序上没有毛病,但不符合组织规矩。按照组织规矩,你这个意志未经组织授权。
我要讲的第二个观点,我认为领导可以打招呼,但是打招呼的前提是组织授权。我不赞成现在有一些人讲不要干预司法,所有的市委书记、省委书记都不可以打电话,打电话就是要干预司法独立办案。我不同意笼统地这么讲,这毫无道理。要害是什么?要害是他打的这个电话是为了他亲戚朋友的利益而自己打,还是经他所在的组织授权。你个人没有组织授权,没有经过程序,组织没有对这个事情形成统一意见,就因为你是省委书记、市委书记,就让他这么办,这是组织规矩问题一个不好的表现。
关于组织规矩,我再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大学招生的一条明确制度是,招生全过程必须由纪委全程监督。还有高速公路、房地产招标,其中有一条,整个招标过程必须由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这个制度肯定没有问题,但是有一个单位,主要领导很烦纪委书记,两个人私人关系上有很大的矛盾。他就不想让他来监督,但是不让他监督又明显违规。他就点名,他就说纪委让某某同志参加。他作为党政一把手,他知道纪委委员都有谁,随便点一个他喜欢的纪委委员,纪委委员参加不就是纪委参加了吗?后来大家一告状,我们判断,他这个现象属于违规,也属于没有规矩。全程监督,纪委作为一个组织,有这个职责权限。纪委的主要负责人就是纪委书记,派谁参加是纪委书记的权利。纪委书记可以直接参加监督,也可以指派一个委员去参加,这合法。但你是行政负责人,你不喜欢纪委书记,不想让他参加,你指定一个纪委委员去参加,这个制度上就不合法,这是没有规矩的。点名让谁去参加,只有纪委书记或者纪委书记几个领导共同商定,那是合法的。这是第二个任务。
(三)解决好党的作风问题
作风建设是从严治党的第三个任务,是从严治党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作风既包括了作为执政党的各级组织的作风,也包括了党员干部个人的作风。关于作风问题,大家都熟悉。十八大以后,总书记把抓作风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从严治党的切入点,他一上来先讲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并以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为先导,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党员干部身上的“四风”问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家都参加了,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认为确实对新形势下解决好党员干部作风不纯问题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效果很好。很多同志都讲,这是在改革开放以来,在自身建设上,在解决作风问题上,非常见效的一次。
在十八大以前,大家统计过,中纪委和监察部关于制止大吃大喝问题的文件一共是37个。但是在十八大以前,可以说公款吃喝问题“有增无减,愈演愈烈”。十八大以后,总书记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个方面真的见效了。大家可以看到,很多高档酒店都因此开不下去了,或者说遇到了很大的困难。茅台酒这些高消费的东西都降价了。这就真正说明解决干部作风问题并不是没治了,并不是没有办法,这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
所以我想从这里来切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告诉我们新形势下,执政条件下,真正要解决干部的作风问题,像过去那样发了文件,讲了话,该怎么做还怎么做,刚讲完防止大吃大喝,会议就开到这里,我们赶紧到哪儿去吃饭,这样肯定不行。执行制度弹性大,没有严格执行。为什么现在能够摁住?真的给处理。所以,十八大以后总书记加强作风建设的这些思路、办法,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抓作风建设必须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必须严肃地执纪、执法。这是第一条,抓作风建设,必须要加强执行纪律、执行规矩的工作。
第二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给我们的启示,对党员、对干部、对各级组织,制度规范要明确、要具体、要可操作。现在为什么见到效果了?过去为什么37个文件见不到效果?都是笼而统之。咱们先不讲吃饭,讲用人问题,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反对跑官要官,反对买官卖官,这话我记得是1997年的时候中央领导同志就讲出来了。但是没有明确地规定怎么治,没有具体的衡量标准。就一个笼统的要求,这对胆小的人可以起到作用。胆小的人一看,这个事不能做了。胆大的人,他一看你没有具体的东西,他做了就做了,做了以后也没有人知道。知道以后,没有具体的衡量标准,治不倒他。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反对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腐败现象,讲了很多年了。但是为什么不起作用?很多要求、规范不具体,不好操作,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第三条,要确保我们的风清气正,党员干部、党的组织长期要有一个好的作风。公务消费,党员干部的职权行使,有些方面必须要科学、实事求是、正常。科学、实事求是、正常,什么意思呢?我们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有良好的作风,必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你不能有点职务以后搞什么都报销,不让带秘书你都可以带三五个秘书,不能搞成这样,这就叫作风不好。我们讲科学、实事求是、正常,比如说县委书记、县长用车,一个县一般几十万人,多的话100多万人,面积那么大,有很多事。现在搞得县委书记不能有专门的车了,因私不管你,因公用车你得交汽油费。所以现在很多县委书记说我不用了,我还要交汽油费。广西的县委书记一个月才3000多钱,他一天要跑几个乡镇,光交汽油费都不够。你对他的待遇必须要实事求是,他要有履行职责的公务保障。还有一句话叫做,根据现实时代的条件和标准。有的老人说我们当时的干部就骑自行车。你不能讲这个话,打三大战役的时候,毛主席还骑毛驴呢,你现在不能要求我们总书记去骑毛驴吧?时代变化了,工作条件、人民生活水平、人民目前可以接受的程度都变化了,要根据这个情况。我为什么讲实事求是、科学?就是这个涵义。所以作风建设必须要正常,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必要的条件要保证。你用战争年代的标准来要求他,你说共产党员全都无私奉献了,你怎么还坐公家的汽车?他不坐汽车怎么办呢?小平同志讲了,光是靠思想觉悟,靠思想境界,少数人可以,多数人不行;短期可以,长期不行。这个话是很深刻的。他一方面是共产党员、干部,另一个方面他也是人,他生活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他履行公务职责必要的物质条件,你要正常的提供。在这之外,他不能凭着职权大吃大喝,滥用职权,用公家的权力用来办私事,提高自己的待遇,那不行。但是在规矩之内的待遇条件要定的科学。所以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必须要正常,这也是我们群众路线教育的经验。这是第三个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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