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规划工作调研报告(3)

县城乡规划工作调研报告(3)

核心提示:围绕提升规划公共服务水平,贯彻以人为本发展观念,大力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和完善了由规划委员会、政府常务会、专家评审会组成的一整套规划评审机制,基本形成了“政府决策、规委审查、部门把关、专家咨询、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三、意见建议

规划是城乡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也是各级政府指导城乡建设和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按照城乡统筹、县域统筹、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切实抓好全县城乡规划工作。

(一)依法规划,完善规划体系。要按照城乡统筹,县域协调发展,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的要求,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理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关系,明确各项规划编制的内容和重点,合理引导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

1.要坚持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建设。一是要按照功能分区着手科学编制**县国土空间规划,二是要发挥好城市总规纲领性作用,树立城市总规的基础地位。以引领南阳科学发展为己任,明确时限,加快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评审步伐,加快城市总规报批、工区总规的审批及县、镇总规的编制或修编工作。乡村规划要体现一乡(村)一规一特色,因地制宜,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进。

2.要坚持控制性详规编制全覆盖。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做好全面的控制性详规,确保公共基础和服务设施不能少,规划控制线不能变,居住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不能高,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病”。要加快《中心城区控制性单元规划》的评审和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同时在条件成熟区域打造集金融、商贸、会展等于一体的高端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和规划建设特色街,解决无街不商、店面布点无序状况。

3.要坚持专项规划编制全配套。建议县规划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中心城区各类规划编制情况进行梳理,摸清已编规划底子,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建立规划目录工作台账,实现规划编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积极推进“多规合一”,用科学规划引领科学发展。一是加快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和配套专项规划。改进、提升和优化老城区交通路网;超前谋划构筑循环畅通的新建区城市道路网络;合理利用立体空间资源,规划建设交通枢纽,切实解决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群众出行难和停车难问题。二是加快编制地下管网规划。在新建区或条件成熟的区域尽快启动“综合管沟”系统规划工作,将各种管网集于一体,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三是加快编制和实施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加快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的实施,尽快解决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在城中村改造和新建区,要把就学、就医、购物、休闲等公共服务设施,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构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宜居宜业空间。

4.要搞好城市设计。建筑是城市凝固的雕塑,代表着城市的内涵。要做好中心城区重点地段和大型建筑的空间、形态、功能、天际线和色彩设计,提升城市的景观特色和视觉品位。要深入细致地研究**县城色彩,挖掘传承具有我县地方特色的建筑风格,实现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的交汇融合;要注重城市天际线和外缘景观设计,让人们无论站在城市的哪个方位环顾,都能清楚地感知我县颇具特色的轮廓线。要突出“八腊瑶族文化”、“六排蚂拐文化”、“三堡桐花文化”“**嗦呐文化”等城市特色文化符号,坚定地拒绝和淘汰外来的非地方文化特色的“欧式”、“地中海式”、“罗马式”及“徽派”建筑。

(二)科学规划,严格决策程序。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这一原则组织规划编制,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委员会以及相应的专家咨询组织在规划决策审批中的前期审查和咨询议事作用。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在规划决策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要建立规划联席会议会议审议制度,规划编制完成后,应根据规划管理层次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规划进行衔接审议。县、镇两级总体规划在报上级政府审批前,应分别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城乡规划一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1.要确保规划执行刚性。城乡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决不能因领导更替而改变,要一张蓝图绘到底。建议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建立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开发建设规划审批和批后管理,对于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发建设及未按规划审批要求开发建设项目,要依法查处,维护规划严肃性。

2.要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以统一规划为前提,严格监督为保障,分级管理为依托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规委会的协调和决策作用,健全规委会决策机制,严格管理程序,排除来自各层面的压力,建立规划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制,防止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通过规划公开公示的常态机制,逐步使规划监管体系延伸到乡镇(街道)和村庄。

3.要建立规划协调推进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各类规划实施的协调推进机制。应当成立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的规划实施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城乡规划与建设互动机制、动态管理机制。要召集相关部门对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图纸进行集中会审,实施规划“一张图”管理,确保各相关部门规划实施一步到位,防止反复施工,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三)面向未来,把握规划前瞻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规划的立足点。规划编制部门和单位对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要吃透,要深入调研,把城乡经济发展普遍规律与城乡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突出城乡的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尽可能准确地预测城市未来的发展速度、规模、方向,建立能够适应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发展需要的布局框架。同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之间要统一协调,使规划真正成为城乡建设管理的龙头和基本依据,真正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管理的综合调控作用。

(四)以人为本,促进持续发展。城乡规划,尤其是乡镇规划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将生态城县理念贯穿规划全过程。一是要树立人文理念。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乡镇规划都要体现人文关怀,尊重群众意愿,注重挖掘当地的文化传统、民族习惯、生活方式,把为能否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作为衡量规划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摆在优先位置。二是要树立生态理念。合理布局生产建设、生活居住、公共设施县域,统筹生产县、商业县、生活县、绿地等空间布局,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县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三是要树立特色理念。要地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和体现我县城乡在自然、历史、建筑、地域等方面的文化特色和内涵,形成一批文化内涵丰富、特色鲜明、风格独具的特色镇和村。四是要树立集约理念。将节地、节能、节水、节财和资源综合利用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以最小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加强监管,促进规划实施。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健全城乡规划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城乡监督管理水平,实现规划管理从粗放管理向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法治化管理转变。同时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偏差,坚决查处和纠正城乡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

建议成立制止违章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对新建项目要强化全程监管,特别要从源头上进行监管,实行违法违章建设巡查报告和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者和执法不力的处罚力度,实行制止违法违规建筑工作通报排名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坚决制止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要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防止职能缺失,监管不力现象,切实提高规划监管实效。

(六)加大投入,促进规划保障。要加大规划投入。各级政府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将规划编制、管理经费和执法监察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规划编制工作和监管工作的正常运行。建议将村镇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上级财政预算,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村镇规划完成数和对完成较好的村镇给予适当补助,促进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健康有序开展。

要加强规划队伍建设。要简化程序,放开政策,引进高学历规划管理人才和大中专规划实用人才,充实到规划队伍,特别是要充实到乡村一级;要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到党校培训学习、与高校联办代训或定期邀请国内知名规划专家来**举办讲座等形式,对各级现有规划技术人员和规划监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努力造就一支精通业务、善于管理、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规划建设管理队伍。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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