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忽略改善民生的几个必要界限(3)

不宜忽略改善民生的几个必要界限(3)

界限三,不应忽视公益慈善组织在改善民生当中的重要作用

就改善民生而言,政府固然是最为重要的主体力量,但并非唯一的主体力量。应看到,改善民生不能完全依赖政府的力量,公益慈善组织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之一。由于公益慈善组织同现实社会及民众的联系更加密切,而且大量公益慈善组织的专业性相对更强一些,因而与政府相比,公益慈善组织对改善民生的针对性及反应力相对要更强、更灵活一些,在不少具体的民生领域能够起到政府难以起到的作用。如果缺少公益慈善组织这一重要力量,那么民生的改善不可能是贴切、扎实、有生命力的。

同很多国家和地区相比,就改善民生而言,中国的公益慈善组织远远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与不少国家和地区相比,有着较大的差距。有数字显示,2008—2012年,中国各种公益慈善组织平均每年所接受的捐赠款物只有878亿元;从年度看,2012年各种公益慈善组织所接受的捐赠款物只有817亿元,仅占当年GDP总量的0.16%,人均捐款数额仅为60.4元。相比之下,2006年美国被政府认可的慈善组织大约有100万家,慈善组织接受的捐款总额达到3000亿美元,人均捐款总额高达约1000美元;2008年,慈善组织接受的捐款总额高达3076.5亿美元,占当年GDP总量的2.2%。另有调查显示,香港地区以捐款数额计算,通过慈善组织捐钱的人当中,每人一年平均大约捐出827港元;在2000多名15岁以上的受访香港市民中,超过九成(93.7%)的人曾在年内捐款。

显然,中国公益慈善组织的潜能如能激活,必然能够对整个国家的民生事业产生巨大的助推作用。为了有效推动中国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就必须消除公益慈善组织发展的短板,积极做好这样一些事情:一是要普遍增强民众的公益慈善意识。民众对公益慈善事业的捐助,是一种自愿行为。公益慈善意识如果没有普遍形成,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是不可能之事。二是要提高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不能否认,这些年中国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明显不足,这就影响到民众对公益慈善事业的信心,进而对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三是要提高公益慈善组织的专业水准。目前中国现代型的公益慈善组织起步不久,其专业性不高。这既影响到这些组织应有作用的发挥,又对其公信力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四是要提高政府对公益慈善组织的扶持力度。现代型的公益慈善组织在中国的出现毕竟为时尚短,其实力及社会基础毕竟比较薄弱,因而需要政府予以政策及资金方面的大力扶持,帮助其得以顺利成长。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科社部副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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