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解预缴学费打折背后的苦衷(3)

谁解预缴学费打折背后的苦衷(3)

“学费打折”没那么简单

学费也可打折了,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市场经济无所不在,学费也玩起了“打折销售”。然而学校毕竟并非商业机构,是教育事业单位而非市场经营实体,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学校,学费的收取、开支都有明确的、规范的、科学的标准、办法和程序,不能随意增减删改,更不能搞商业“促销”。教育部199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可见,高校“提前收费”,或为“提前收费”而搞“学费打折”,尽管让学生获得了优惠,也皆属违规,应予制止纠正。

既然国家早有明文规定,学费不得跨学年预收,为何还有高校视若无睹,胆敢搞预缴学费打折的“土政策”呢?

商业优惠、促销活动中,商家目的无非是想借此扩大人气、抢占市场、薄利多销、迅速回笼资金等。那么,高校“学费打折”优惠背后,有什么目的呢,纯粹是“为学生好”吗?恐怕原因没有这么简单,或许是担心学生中途退学,或许是有学校办学资金遭遇困境的苦衷,或许是有抢占生源、挪用学费等不正当行为。对此应予高度重视,并认真调查具体处理。

此外,同样需要重视关注乃至令人担忧的是,“学费打折”会否让教育教学质量也“打折”?这样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如果学校不是把主要心思、精力放在教育教学上,而是放在抢占生源的不正当竞争上,放在解决资金周转不灵,弥补资金链断裂的募集资金上,放在挤占挪用学费的另谋营生上,那难以想象,一个商业化、违规运作的高校,还如何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环境,还能带来多高的教育教学质量?这一切,实在堪忧。

因而,对于高校“学费打折”现象,教育主管等部门不能等闲视之,在规制纠偏、追究责任之余,更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质量不受影响,确保高校向社会输出合格的、高质量的有用之才。

【启示与思考】

表面上看,该校做法堪称大胆,但在具体操作上还是十分谨慎的,并没有搞统一、搞强制,而是以鼓励为主,具体如何缴费建立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学生完全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这样的做法虽然原则上违背了199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但其中或许另有苦衷。从高校收费困境看,通常存在一些学生一下子缴几年都没问题,而一些学生一年一缴也“交不起”,所以一旦有经济能力的学生一下子缴两年,无疑可以弥补缺乏经济能力那部分学生暂时“交不起”带来的影响,不失为一种有益的互补。再者,通过打折回馈,对预缴的学生也相对公平,符合互惠互利的市场规则。

从实际效果来看,大家都是欢迎的。这有佐证,正如爆料者所说:“大多数新学生都选择了预缴学费”。既然是大多数都做了提前预缴的选择,就说明这个打折的学费是有吸引力的,也说明他们都很在意这节省的900元钱。不错,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这种做法是违规的。可是,我们也应该知道的是,教育部的规定有“暂行办法”几个字,既然是“暂行办法”,就有修改的空间。我们何不坦然面对“预缴打折”的小违规,接受“实际有利”的好办法。

当然,有人怀疑学校提前收学费的目的,是不是想挪用这笔资金。其实,我们的管理制度不能如此教条,只要预缴学费里没有黑幕,没有贪污,没有腐败,没有中饱私囊,就应该是个不错的办法。学校需要发展,或许上级拨付的资金达不到需求,他们即使动用学费开展校园建设也应该可以理解,只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只要不危害学生利益,只要不危害国家利益就行了,这笔学费早早晚晚不还是属于学校的吗?当然,财政是需要提取一部分的,但是,真正的获益者还是学生。

固然,“预缴打折”是存在一定问题的。但是,这也犹如大闹天空的孙悟空一样,在大闹天空的时候他叫孙悟空,而当佛祖降服他、引导他之后,他就变成了孙行者,最后终于位列仙班了。道理是同样的,既然“预缴打折”受到了欢迎,只要去掉其身上的妖气,给其注入正能量,也能让其从孙悟空变成孙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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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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