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追责制绝不是鼓励领导干部做

终身追责制绝不是鼓励领导干部做"太平官"(3)

终身追责,防止“一言堂”“太平官”

如今,“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日益成为热词,社会公众又开始新的思考:这些规定是否能得到实施,实施后是否能遏制拍脑袋决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对政府决策的法定程序、审查机制作出说明之后,明确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有专家表示,如果能落实到位,将从根本上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审慎决策。

“关键就是‘终身’两个字。”清华大学教授余凌云认为,以往,决策者之所以敢“拍脑袋”,原因就在于只要“拍屁股”走人,一切错误就貌似“事不关己”了。如今,如果滥用决策权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不管经过了多少年,不管身处何地,不管担任什么职务,决策者都要对错误决策付出代价。

余凌云还表示,终身追责制度,有利于改变政府以往的“走程序”“走过场”的决策弊病,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在重大行政决策的过程中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公众、专家学者也能实实在在地参与进来,真正做到决策以人民利益为重。

当然,终身追责制度,绝对不是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做“太平官”,而是倒逼其依法履职、科学决策。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专家表示,应尽快将党的文件要求转化成法律和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决策过程的各个法定环节,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全面落地,进一步促进问责制度的常态化,充分运用法治手段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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