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行科学制度反腐的意义
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变革时期,推行科学制度反腐,对于顺应世界各国的反腐潮流,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于提升中国的整体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推行科学制度反腐,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实践证明,反腐败靠法治比靠人治更可靠、更有效、更长久。而我国现在的反腐败工作,很大一部分措施还停留在规定和政策的层面上,并没有上升为法律。这对于推进反腐败事业极为不利。推行科学制度反腐,出台反腐败法,在法律的框架下反腐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2.推行科学制度反腐,是世界反腐败潮流的必然趋势。世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趋势,一是公开,二是法治。体制的公开和透明是腐败的天敌,暗箱操作则是腐败的温床。在操作公开和透明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建设铲除滋生腐败的体制性土壤,消除孕育腐败的温床,是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的必由之路。推行科学制度反腐,把中国的反腐败工作纳入全球视野,对于借鉴世界各国的反腐经验,加强国际合作,赢得世界各国的尊重、理解和国际社会的支持有着重要意义。
3.推行科学制度反腐,是提升中国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国家的竞争力分硬实力和软实力两种。国家制度属于软实力的重要部分。当今世界,国家之间的竞争不仅体现在经济、科技、军事领域的竞争,也体现在制度上的竞争。制度竞争力强则国强,制度竞争力弱则国弱。科学的反腐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行科学制度反腐,从软实力上讲是国家制度建设的重大飞跃,是从根本上提高党免受腐败侵蚀的免疫力,解除腐败这一心腹大患的重要举措;从硬实力上讲能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加速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推进制度反腐,是将中国的反腐工作从治标推向治本的重要举措。科学的反腐制度必将开启中国反腐新的征程。只有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让依法治国成为惩治腐败的国之利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预防腐败。
参考文献:
[1][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许明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2][德]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
[3]王春瑜.中国反贪史[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
[4][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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