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雾霾费”,让空气的“污染者”买单(5)

征收“雾霾费”,让空气的“污染者”买单(5)

【启示与思考】

上海试行征收“雾霾费”的社会效果和示范作用仍不可忽略。前段时间,北方部分省份再次“雾霾围城”,再次引发公众对于雾霾成因的关注。随后,国家环保部披露称:完成了9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的源解析工作,其中北京、杭州、广州、深圳的首要污染来源是机动车,石家庄、南京是燃煤,天津、上海、宁波分别是扬尘、流动源、工业生产。那么,这些被工业污染源所污染的城市,被燃煤所困扰的城市,不正应该学习效仿上海市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吗?除了上述城市,国内仍有大量城市空气环境污染是被“VOCs”造成,是否应该同样借鉴这一做法?

征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不仅是一种新兴的政府收费,也是一种全新的以“收费方式”引导减少污染的方式,在未来和发展过程中值得探索。然而,从上海市的上述做法上,我们至少已经看到了上海市走在前列的切实行动。上海市将其他国家和城市所忽略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纳入治理视野,不仅显的极有前瞻性,也为未来如何治理和解决雾霾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尤其值得肯定的是,上海市试行征收“雾霾费”体现出来的是一种环境的高度负责。尤其是能从“烟、煤”等传统视野中聚集到“VOCs”上,已经带有了超前的眼光。

退一步说,其他地方和城市在治理严竣的雾霾问题时,是不是也可以借鉴这一理念?一方面应借鉴上海当地的“防微杜渐”理念。不仅着重治理好影响大的污染源头,对于不属于污染“主流”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也纳入视野,不仅是监管上的细致心态的标志,也是“全方位”、“全角度”治理污染的模式。监管到细节,将环保理念延伸到“每一个车间”、“每一个码头”和每一个工厂,各地都应该有这一态度。另一方面,以征收费用的方式“倒逼”有关行业和企业改善工艺、提升节能减排水平,比强制性的关停、巨额罚款等方式理性和柔和的多。以“收费方式”并采取“三步走”的方式提高收费,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也有助于企业自觉维护环境,这是一种现代城市应该具有的理念。一言以蔽之,上海市试行征收“雾霾费”,已经为其他地方和城市同样开启这样一种“新的治霾模式”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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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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