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能上能下”激活干部“优进劣退”
干部只有“能上能下”,队伍才有竞争力;只有 “能进能出”,人才才能激发活力。此次湖北省出台干部“能上能下”实施意见,亮点有三:一是硬化“下”的方式,用“明规则”界定“上下”依据,明确了“下”的情形,规范了“上”的程序;二是突出了组织关怀,注重对“下”的干部管理,帮助干部向“上”;三是对“为官不为、为官不廉”的干部形成压力,促进干部“清廉为官、事业有为”。
“下”不止是制度,“上”才是根本要求,干部“能上能下”、人才“优进劣退”,是激活干部队伍活力的需要。“干部干部,先干一步”,积极干事创业是对干部的要求。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人把干部当成终身职业,“皇粮”吃一生、“铁交椅”坐一辈子,心中没有危机感;一些人干部“一张试卷高分、一辈子公家人”意识根深蒂固,认为只要没犯错,即使不干事,“铁饭碗”也丢不了,工作缺乏责任心。一些地方论资排辈选干部,干部“上下”不比能力比资历,导致下面的干部想上上不去。越来越僵化的干部管理制度,越来越影响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下”只是手段,“上”才是目的,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人才“优进劣退”的干部流动制度,根本在于促进干部为官有为。“鲢鱼效应”关键在危机恐慌,“优胜劣汰”方是竞争之源,干部能“上下”就是要让优者上劣者下。当干部不是“一考定终生、一劳永逸”,更不能“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一劳久逸”,没有人可以在干部队伍中无所作为,也没有任何人能在职务上“只上不下”。当干部就要保持时刻一股劲儿,有爬山过坎的竞进精神、敢叫日月换新颜的拼搏状态。
干部“能上能下”要“理想照进现实”,人才“优进劣退”要“蓝图落地”,还要完善配套制度,形成制度合力。要完善干部“上下”的制度设计,让“下”的干部仍然有“上”的机会;要完善问责制度,让“上”的干部面临“下”的风险;要督促各地出台实施细则,让“下”的制度“下”到基层;要引导干部认识“上”水平,帮助干部正确看待“能上能下”的制度设计。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