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3)

北京市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3)

三、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把创新作为引领绿色发展的核心动力,坚持有舍有得、进退有序,大力推广节能环保低碳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增强城市持续发展能力。

(七)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坚持“瘦身健体”,突出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优化发展服务经济、知识经济、绿色经济、总部经济,综合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效率和效益,降低资源能源要素投入强度。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支撑和辐射带动作用,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和“一区多园”统筹发展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生态链,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释放城市发展新动能。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深入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控新增不符合首都功能的产业。组织实施《〈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聚焦高精尖产品,推动绿色智能发展。适时修订《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加快淘汰污染大、耗能耗水较高的行业和生产工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重点行业领域的融合发展,加快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坚持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的发展方向,着力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八)全面推进产业绿色化改造。大力推行生态设计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适合本市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成套技术。全面推行绿色清洁生产,总结推广服务业清洁生产试点经验,推动重点领域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长效发展机制。制定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南和重点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一批能效提升、资源节约、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项目,提升产业绿色化水平。组织开展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循环经济示范行动,分类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按照节能减排、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要求,完成19个市级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改造。推广新型配送模式,积极发展绿色物流。

(九)积极发展绿色产业。以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和低碳排放领域为主要方向,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共享协同创新中心,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研发一批新型装备产品。完善节能低碳创新服务平台,以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资源梯级利用、废弃物智能分拣回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为重点,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低碳技术和产品,组织实施节能环保低碳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创新商业模式,支持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能环保低碳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专业服务企业。深入推进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清运、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领域市场化改革。

四、大幅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把节约作为破解资源瓶颈约束、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将节约理念落实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强化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以尽量少的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十)全面提升能效水平。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采取更严格的节能降耗措施,继续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控制,确保2020年本市能效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提高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基本完成具有改造潜力的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实施卓越能效计划,新建项目能效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入本市市场的电器产品能效水平不得低于Ⅱ级。扩大重点用能单位范围,健全节能管理制度,推行节能自愿承诺机制,强化能源消费计量、管控、在线监测的智能化管理。健全节能低碳产品和技术装备推广机制,持续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全面淘汰能效不达标的电机、内燃机、锅炉等用能设备以及高耗能、高污染的建材产品,实现燃气电厂、燃气锅炉余热余压收集再利用。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活动,切实发挥其示范作用。

(十一)率先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市、区两级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3亿立方米以内,实现生产用新水负增长、生活用水控制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各区完成节水型区创建工作。禁止发展高耗水产业,狠抓农业、工业、洗车、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大力普及推广节水和水循环利用技术、器具和工艺。实施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高耗水工业企业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全面完成再生水厂建设任务,进一步增强再生水替代清洁水的能力。科学合理开展水资源统筹调度,实行分质分类供水。

(十二)强化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实施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开展全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制定解决存量土地问题的工作方案。全面盘活低效和闲置建设用地,科学进行土地二次开发。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推进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开展土壤环境治理行动,做好污染土壤监测、调查与评估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十三)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加快构建各类废物分类收集、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加快建设资源化处理设施,到2020年,基本实现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和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焚烧比例达到70%。鼓励实行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和运输特许经营,推动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资源化、规范化处置。强化医疗垃圾、飞灰等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全部实现安全处置。推动水泥生产企业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环保企业转型。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充分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建立再生资源智能化回收体系。推动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扩大政府采购示范应用范围,推广使用再生产品。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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