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内含制度逻辑(2)

全面从严治党内含制度逻辑(2)

摘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教育是思想建党的基本手段。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靠教育,而必须实现教育与制度的有机统一。“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可见,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如车之两轮、机之两翼,既不可或缺,又相互促进。

1929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古田会议上首先提出“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这一重要思想。自此,思想建党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条宝贵经验。然而,当中国共产党实现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地位转换之后,其面临的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等新考验更加严酷。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新危险更加严重。这些新考验和新危险都凸显了仅靠思想建党可能存在的局限性。换言之,只有将制度治党融会于思想建党之中,将思想建党贯通于制度治党之内,才是应对新考验和新危险的根本之道。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说,习近平对“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强调意在突出制度治党的不可或缺性。

在新制度经济学视域中,制度被界定为规则的集合。由此来看,党的纪律、党的制度、规矩都是党员、干部要遵守的规则。纪律要严明、制度要完善、规矩要从紧,这些都是习近平对制度设计提出的具体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对象是党员、干部的行为。从历史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的视角来看,党员、干部要受到制度环境的激励和约束,制度既为他们的行为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又通过形塑个体的理性行为来抑制可能的机会主义行动。制度通过影响党员、干部的角色定位、责任认知和价值观念来塑造其行为方式。科学、完备、严明的制度能够促使党员、干部主动熟悉制度规则、自觉适应制度规则、严格遵守制度规则、积极接受制度价值。

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被执行,也只是一纸空文。因此,完成制度设计后,制度执行至关重要。“增强制度执行力”、“让制度成为硬约束”就成为习近平制度治党思想的落脚点。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可能给一部分党员、干部带来益处,也会使另一部分党员、干部的处境变差,进而产生抵触情绪或行为。因此,为了确保制度得以及时有效地执行,通过发挥能动性以塑造制度的制度设计者必须具有足够的权威,即要切实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

由上观之,习近平的制度治党思想以强调制度的重要性为逻辑起点,以制度的设计为主体内容,最终落脚到制度的执行,从而形成了逻辑严密的思想体系。这一思想体系试图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就是,如何提升制度的有效性以及如何用有效的制度为权力量身定做一个有效的“笼子”。

当我们将分析视界放到国家治理这一更加宏观的背景下,不难发现,在单一制国家中,作为国家治理有机组成部分的执政党治理无疑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全面从严治党为执政党治理设定了基本方向,即全面治理和从严治理;制度治党为执政党治理规定了基本手段,即科学设计和严格执行制度。同时,我们还需要聚焦执政党治理必须解决的三个呈递进关系的核心问题:如何从政治体制层面科学界定执政党的政党职能;如何以职能界定为基础,列出执政党的权力清单;如何针对列入清单中的权力设计出有效的制度化制约机制。其中,执政党职能的界定和执政党权力清单的开列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制度治党必须首先解决的前提性问题。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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