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中内含的“自由”“平等”精神极大地鼓舞了启蒙学者
当然我们也知道,伏尔泰和魁奈等启蒙学者所了解的儒家文化并非真正的儒家文化,至少不是儒学的全部。事实上儒家文化在他们那里,很大程度上是被不切实际地理想化了。此外,也并不是所有的启蒙思想家都像他们那样迷恋中国,比如孟德斯鸠和卢梭就曾毫不客气地批判过中华文明带有专制、愚昧特征的某些方面,而且相形之下,他们的看法要显得客观、准确得多。然而,如果就此认为西传的中华文明对于启蒙运动实际上毫无积极意义,却也有失公道。实际上伏尔泰等人对儒家文化的“误读”产生过某种“郢书燕说”的积极效果——也就是说,儒学当中本来比较含糊、隐晦,而且在实践中又长期被扭曲、遮蔽了的一些普遍适用价值,破天荒头一遭被明晰化、被提升、被凸显了出来,而且被当作代表东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参照系,堂而皇之地参与了西欧人锻造现代文明的伟大实践。此外还有一个积极效果也不应被忽视,那就是儒学中内含的“自由”“平等”精神的被发现,似乎也极大地鼓舞着法国的启蒙学者:试想,那群正东奔西突上下求索、要把自由平等一类信条确立为万世不易的普遍适用价值的法国人,忽然发现中国人这个东方的代表性民族一直就在奉行这类信条,这时他们感受到的该是何等强烈的兴奋。
应当说,自由与平等这一对价值不仅具有普遍适用性,而且对于现代文明或现代性而言还具有某种根本性的意义。表面上看,它们好像只与政治有关,好像只涉及政治民主化的问题,实则不然。说到底,工业化和科学化不讲自由与平等同样也是不行的。比如,真正的工业化不能没有市场经济的支撑,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离不开自由与平等价值的贯彻;搞科学如不贯彻学术自由、贯彻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不可能有真正伟大的发明创造,等等。总之,对于现代性来说,“自由与平等”的原则和“理性”的原则几乎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而在这些原则的确立过程中,东方文明客观上是做出了重要贡献的。
(作者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读者欲了解更多详情,可参阅马克垚主编的《世界文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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