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玉军:对加快建设新型法律智库的几点思考

冯玉军:对加快建设新型法律智库的几点思考

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亟须建设能够适应新挑战新常态新环境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特别是法律智库。充分发挥法律智库的作用,使之成为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研究者、服务者、培育者,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新型法律智库建设的着眼点

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法律智库建设,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认清智库建设的重大意义。首先,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进入决胜阶段,破解改革发展稳定难题和应对全球性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前所未有,迫切需要大力加强智库建设,以科学咨询支撑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科学发展。其次,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必须充分发挥智库特别是法律智库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再次,树立社会主义中国的良好形象,推动中华文化和当代中国价值观念走向世界,迫切需要发挥法律智库在公共外交和文化互鉴中的重要作用。

明确智库建设的目标定位。《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20年,统筹推进党政部门、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高校、军队、科研院所和企业、社会智库协调发展,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高端智库,造就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德才兼备、富于创新精神的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建立一套治理完善、充满活力、监管有力的智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重要功能。

严格智库建设的验收标准。《意见》提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研究咨询机构。因此,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研究机构;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及其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代表性人物和专职研究人员;有保障、可持续的资金来源;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的良好条件等。

推进智库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搭建结构合理、行动高效的工作机构,保证拥有馆藏丰富、信息及时的资料中心,建立智库成果编辑出版和媒体宣传平台,为政府提供世情、国情与区情的重要信息、决策知识和政策建议,形成服务决策的渠道和品牌。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聚焦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以及外交和国际领域中亟待解决的前沿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强化问题意识,凝练主攻方向,聚合多方资源,力争用相对较短的时间,将智库建设成为新型高端咨政平台。

抓好智库团队建设。逐步形成理论人才和实务专家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政策咨询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老、中、青相结合的人才队伍。鼓励由实务专家、学术带头人、研究骨干和博士研究生按需组合的“专题制”、“小组制”,将智库成员精通领域、研究方向与课题任务统一起来,科学配置研究力量,以老带新,形成师生互动互补、教学相长的良好局面,最终以课题促科研、促内参成果。

建立有效的需求对接机制。一是上门探询找重点,主动与有关机构和目标单位取得联系,探询需求;二是多方征询寻热点,向实践一线的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人民群众了解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向媒体征询报道中最关注的问题;三是宏观把握定焦点,预测和把握实际工作的中心,积极参加相关规划的制定和年度计划建议的审读;四是搭建稳定可靠的社会调查平台,建立能够提供个性化、订单式、针对性强的数据案例系统。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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