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解放程度影响改革接受度
记者:国家治理在取得各项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新问题,比如不同层级的政府间,甚至不同地方的同级政府间,出现了改革不同步的现象。这其中的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最重要因素是什么?
杜振波:我认为,最重要的因素是治理责任和治理资源的差异。不同层级的政府间,层级越往下,对上负责的部门越多,面对的利益主体和公众需求越庞杂,而掌握的人、财、物和政策等各类治理资源越显不足,体现在改革上就会出现不同层级政府间不同步的现象。从横向上来说,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区拥有的治理资源具有较大的差异,有些欠发达地区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发育不够充分,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不足,尤其在公共产品提供方面仍然主要靠政府,这是不同地方的同级政府间改革不同步的最重要因素。
利津县在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的实践中,发现了两个问题:一是项目立项、用地审批、环评、安评等审批事项,审批权有的在县级部门,有的在省市级部门,有的需要县级部门初审同意后再报省市级部门。二是像工程设计审核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县内还缺少足够的专业人员、社会组织来承接。可见,解决改革不同步现象,既需要上级政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也需要基层政府提高治理能力,形成上下协同的治理格局。
朱继坤:我认为根本原因在落实的不同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权力交叉造成“错位”。在改革推进过程中,跨层级、跨部门放权不同步,导致不同层级政府间的权力交叉。譬如,我们在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的改革探索中,积极推进强镇扩权,将部分行政审批的权限下放到镇里。但实施过程中,却遇到了下放的项目审批权限不被垂直部门认可,又需要县级部门重新备案的问题,造成了交叉重复审批。二是行为侧重造成“缺位”。公共管理学认为,层级越高,越侧重于治理的科学性;层级越低,尤其是基层政府,更侧重于政策效率。在这种情况之下,对经济增长数字的关心超过了对社会本身的关心,对“物”的注意超过了对“人”的注意。
克服改革推进的不同步、不平衡问题,关键在形成“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良性互动。在实践中,我们需强化看齐意识、短板意识和落实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以“抓具体、具体抓”的战术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同时,努力为基层留足创新的空间。比如,我们探索乡镇分类考核,特别对生态乡镇,采取了“三考三不考”,即“不考工业规模考空气,不考工业税收考水质,不考工业总量考科技含量”,有效激发了乡镇落实改革发展的热情。
钱言考:我从四个方面来谈谈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一是人的因素。一方面,部分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仍然沿袭人治的管理思维和行政手段,习惯于命令式管理。另一方面,受传统思想影响,基层群众民主意识淡薄,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二是机制因素。基层配套政策不完善,过渡性、衔接性制度不到位,特别是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在制度衔接上还不够紧密,上级权力有选择下放与地方承接能力有限等问题突出。比如:有的审批事项已经下放,但最后审批权仍然在上面;有的权力下放后,受地方专业人员、设备、资金影响,具体执行时困难重重。三是执行因素。部分干部执行力偏弱,不敢碰硬、不愿担责。比如:有的干部遇到事就躲、工作往外推,碰到难题就反弹;有的干部执行不到位,结合实际不紧密,随意性较大,一执行就跑偏。四是作风因素。部分干部不敢担当,特别是在当前改革步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的新形势下,改革任务艰巨、社会矛盾突出,怕触及矛盾和个人利益,甚至不愿为、不想为、不敢为。缺少攻坚克难、过险滩的勇气,以及与利益固化藩篱作斗争的勇气。
郑维国:不同层级的政府间出现改革不同步现象,根源在于不同层级政府掌握的行政资源不同、权限大小各异。从现实情况看,省市一级拥有丰富的行政资源,深化改革的制度更健全、手段更灵活、保障更到位、氛围更浓厚;而县镇基层,尤其像凤县这样的西部欠发达的山区小县,无论在思想解放程度上,还是推进的力度以及人财物的保障力度上,都存在较大差距。加之当前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路径,上级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基层更加注重推进落实,必然导致改革不同步、进展不平衡的现象。
不同地方的同级政府间出现改革不同步的现象,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所处地域不同,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比如,我县在深化扩权强镇改革过程中,不同镇之间推进速度不一,位于交通沿线的3个镇,思想解放快、改革起步早,取得初步成效,而地处深山比较偏远的镇还没有启动实施。二是思想解放程度不同,对改革的接受度就不一样,也会影响改革的进度。比如,丧葬制度改革在城市和郊区较易推行,而在偏远镇村则难以全面推行,就是因为偏远地区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移风易俗需要一个过程。三是与不同领导的执政理念有关。比如,年轻干部和老干部知识层次和结构、工作经验和阅历都不相同,导致对顶层设计的理解和落实的效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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