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谈全面协调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

县委书记谈全面协调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

编者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既是对过去改革成果的科学总结,也是对未来改革愿景的清晰界定,两年多来,各项改革成效显著。

地方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成效直接影响着总目标的实现。在地方治理推进过程中,该如何看待改革不同步现象?如何看待不时出现的各类“与国家治理理念相悖”的情况?协同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又该如何着力?对这一系列的问题的解析,让我们听听“一线指挥员”县委书记们的看法。

增进人民福祉是治理的落脚点 

记者: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央的各项改革方案最终要靠地方政府的努力才能实现,两年多来,各方成效是显著的。县委书记身处推进国家治理各项工作的最前沿,能否结合具体工作谈一谈在改革深化期,如何看待管理向治理的转变?

朱继坤:从“管理”到“治理”,虽然仅一字之差,却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治国理政理念。

工作着眼点从政府“大包大揽”转到了促进社会参与上,更加强调驱散一道道“围墙”“天花板”和“地板”,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了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机会和舞台,避免过多强调政府的管制职能和作用,而造成管理的“越位”、服务“缺位”的现象。

工作着力点从行政推动为主转到了激发社会活力上,更加突出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共治,建立畅通有序的民意表达渠道,推动多元社会主体充分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有效激发经济和社会创新发展活力。

工作落脚点从“以GDP论英雄”转到了增进人民福祉上。突出强调以公平正义为根本准则,以改善民生为基本追求,以社会和谐为重要目标,以社会安全为底线保证,努力在政策、制度、方法等设计上适应和满足群众的需要,变过去“下面跟着上面干”为“上面围绕下面转、各级围绕群众转”。

孙 斌:从字面意思来看,“治理”相对“管理”少了一些居高临下,多了些协调、协商,将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并使相应的国家和社会治理创新的外延得到极大拓展。从两者的侧重点来看,我们需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理念,明确权力的界限,在“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和民权民利保护机制,真正把权力用到推动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增进群众福祉上来。

郑维国:推动管理向治理转变,首先,要从领导干部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改变做起,不断强化其现代意识、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其次,要把呼应群众需求、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各方力量参与作为着眼点,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健全完善治理运行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努力做到治理的科学化、法治化与民本性。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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