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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9)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有哪些?《条例》第三条规定了四项原则,也就是党的问责工作必须坚持四项原则。这四项原则从四个方面揭示了党的问责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原则是对某一个方面工作规律和经验的总结,并由总结转化成为一种规则,也就是人们的行为必须遵守的要素。人们按照原则办事,根本上就是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这是原则的意义。

四项原则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党的问责工作应该遵循哪些规律,把握哪些特点。第一项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党的问责工作必须依据事实,按照党规党纪规定启动。简单来讲,在对失职失责之事问责之前,首先,要把事情弄清楚,取得确凿证据。这就是实事求是,必须要有事实。其次,要依据党规党纪这把尺子来判定事实如何定性,这就是依规依纪。所以,第一项原则实际上强调的是我们根据什么、依据什么来实施问责。

第二项原则,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失责必问,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到的失责必追究。问责必严,问责是指要根据党章党规党纪来追究,而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坚持严格、严明、严肃、严谨的定位和立场。所以,第二项原则实际上强调的是我们要以什么态度来定位问责工作。

第三项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问责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条例》是为什么服务的?大的方面是管党治党,具体来讲是治病救人。我们知道,问责,包括纪律处分都是手段。那么,要通过这些手段起什么作用呢?干了不该干的事,或者履责、尽责不到位引发严重后果,就得承担责任。这是惩前。毖后就是要对当事人和其他人有教育、警醒作用,吸取教训,以后不能再犯。这就是惩前毖后,打击和惩罚的最终目的是治病救人。从某种意义上说,犯了错误的、被追究的人就是病人,那么,组织、群众、领导就要给他治病,使他恢复健康。这就清晰地回答了问责是手段还是目的的问题,不能把惩罚、追究责任甚至处理什么人当作这项工作的最终目的。

第四项原则,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问责工作如何组织、如何协调、如何发挥整个体系和结构的作用?《条例》提出,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首先,问责工作不是一层一级的,必须分级负责。上级不要把责任推给下级,下级也不要往上推,每个组织都有自己的责任,推也推不出去。同时,还要层层落实。每个层级都有一份责任,都要有担当,要落实。问责工作是一个体系,中间哪个层级断裂了,不落实、不执行,就会使问责工作千疮百孔。所以,任何责任和纪律处分都要有组织体系作依托,通过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来保障。

责任编辑:余永峰校对:张一博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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