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冬:社区治理重在培育公共精神(2)

杨雪冬:社区治理重在培育公共精神(2)

对策建议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如火如荼,各地的城市社区治理创新方兴未艾,产生了许多有益经验。在这些经验基础上,根据我们的调研思考,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在认识上回归社区本位,实现社区治理的战略重点转移。目前,城市社区治理结构基本形成,社区建设的基础性投入积累到相当水平,依托网络技术发展的管理精细化不断推进,社区作为居民生活共同体的特征更为突出,城市社区治理正处于战略重点转移阶段。人民群众幸福感的提升是从身边的社区生活开始的,乡愁的安放也会把社区作为重要选择。城市社区治理要实现从物质投入、制度供给向公共精神培育的战略转移,凸显城市社区的本质属性,回归社区的本位。

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培养社区公共精神的社区治理结构。社区治理结构是公共精神形成的体制机制保障。通过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培养协作、参与、信任的社区精神。根据社区的具体情况,发挥好党的领导作用。在具备一定治理条件,社区居民自我管理意愿强的社区,要发挥“第一推动力”的作用,选好社区党支部班子;在社区社会组织活跃的社区,要做好“指导员”,把握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引导好它们的活动;在缺乏治理的社区,要发挥“最后兜底”作用,主动介入,派工作人员参与,避免社区管理陷入混乱。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参与社区治理。地方政府承担着社区治理的首要责任,但不等于包办一切。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厘清政府与社区、社区居民之间的权责,应该政府承担的责任,要做好做足,属于社区自治的事务,要协助支持,属于居民个人事务,要说明维护。鼓励社区参与,提升社区能力。居民是社区的主体,没有他们的有效参与,社区治理是没有活力,缺乏持续力的。从社区居民普遍关注,容易达成共识的问题入手,丰富参与方法,创新参与手段,使居民在参与问题解决中,增强居民对社区的热爱。积极培育社区各类组织,规范各类社会组织的活动,提升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水平,避免恶性竞争。

创新社区治理方法手段,为社区公共精神的培育提供扎实的条件。社区公共精神是在实践中养成的。创新社区治理的方法手段,提高治理的精细化水平,使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公共精神的力量。做好城市规划,增强社区意识。社区是城市的细胞,与城市发展有关的各类规划,在做到“多规合一”的过程中,树立和增强社区意识,将宜居列为与宜业、宜治等目标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城市规划中,尤其要重视社区的尺度、社区的配套设施、社区公共空间等要素。重视公共空间建设,培育社区信任。公共空间是社区居民交流的场所。开放和改造现有的社区公共场所,建设适合居民交流的物理空间,网络空间,吸引居民参与,引导社区舆论。在有条件的社区,鼓励创办自愿性质的社区报纸,社区微博、微信公众号,吸引不同社区群体参加。提高项目的有效性和整体性。将社区项目纳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者年度工作计划,提高项目的规划性、针对性、连续性,重视社区项目培养社区人才,改进社区生活质量、增进社区融合的功能,积少成多,实现更大的规模效应。

培养社区治理的内生力量,引领社区公共精神的形成。社区公共精神是内生的,依赖于社区居民认识的提升、行为的养成。要为社区不同群体参与社区治理创造条件。努力满足不同社区居民的参与需求,让他们在社区事务中有获得感。重视“上班族”、外来人口(包括农民工、少数民族、外国公民等)等的参与,为他们参与社区事务,融入城市社区提供更为便利的渠道。发现培养和宣传社区英雄,让一些社区英雄成为社区工作者、志愿者,让先进人物、好人好事感召社区居民,引导社区风尚。培养本土化的社区工作者,发挥他们生在社区、长在社区的优势,做好职业规划,改进激励措施,提高社区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持续化。

(调研组成员:穆坦里甫·买提托合提、杜惠平、张宗梁、苏民、杨雪冬;执笔:杨雪冬)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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