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辐射海鲜”在中国市场“钻墙打洞”

防范“辐射海鲜”在中国市场“钻墙打洞”

青岛海关8月21日公布了一起前不久查获的海鲜走私大案。以境外采购、绕关走私、境内销售的专业走私团伙近两年来共走私帝王蟹等高档海鲜5000余吨,案值高达2.3亿元。(8月22日央视新闻)   

上述走私日本“辐射海鲜”的团伙,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共计走私了高达5000余吨“辐射海鲜”,且有部分海鲜产品已销往内地部分省份,这不能不让人震惊。未来一段时间,有关部门不仅将面临继续深挖和查办案件的重大任务,更将面临着深入查找查处和解决可能已经进入餐馆餐桌隐患的现实问题,这不能不让人扼腕和揪心。然而,早在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就公告了禁止进口的日本核泄漏地区食品,为何在“禁令”之下竟然能被走私人员钻了空子,这也不能不让人深思。     

并不排除,国内一些地方海关存在监管漏洞。据介绍,走私分子将货物集中到日本北海道,再运到越南防城港,再从防城港运到山东,这么不远万里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逃避检查。问题进口食品“换个进口地”、“换换出产日期”,如何就能轻易骗过海关?众所周知,国内海关对于进口食品的监管标准是一致的,对于“禁令”之后的海鲜产品检测检疫的内容更广泛、标准更严苛,走私分子将日本“辐射海鲜”改头换面就能逃避监管,这本身就说明国门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存在漏洞与严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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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日本核泄露事件发生后,国际社会已经给予高度关注,也已经给国内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提了醒。即使因为某些地方海关的轻纵让“有毒有害海鲜”进入了市场,后续的监管和购买者的责任也应该发挥应有的效力的。

监管的“第一道闸门”被攻破了,“第二道”、“第三道”呢?内地食品监管部门为何不能及早发现和查处?据称,早在2011年广东省和广州市就已开展实施对进口食品实行“辐射检测”。广东省在此次下发的函件中,各部门需要加强检测核辐射的并不限于海鲜类产品。该函专门指出“请有关单位尤其加强对进口食品、海产品、新鲜果蔬的辐射物的监测”。

随后,各省已经纷纷参照借鉴了广东的做法,如果说其他地方和省份没有“监管标准”是不可能的。然而,为何对于市场上流通产品的“辐射检测”形同虚设?所以说,无论是广东省,还是已经出现了“辐射海鲜”的山东、福建等地,职能部门的“不作为”,事实上助长了“辐射海鲜”流通。     

当然,一些无良商家对“走私海鲜”的进入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据称,这类走私过来的“辐射海鲜”价格极低,不到正常批发价格的一半。从道理上说,对于来路不正和“价格明显不正常”的产品,商家应该长个心眼,也应自觉“拒绝”。但一些批发商家一门心思钻在钱眼里,丧失责任意识,抛弃了最起码的商家良知,这也是“辐射海鲜”长达两年多在内地一些省份流通的关键。     

杜绝“辐射海鲜”的出现,离不开严防死守。“辐射海鲜”被走私,充分暴露出个别出口核辐射食品的国家道德品质的低下,也暴露出商家唯利是图的本质,但“苍蝇不盯无缝的蛋”,我们在监管进口海鲜上,在进口类海鲜产品的流通监管上,一定是存在巨大的漏洞和问题的。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漏洞”和监管机制体制的缺陷,在暴利驱使下即使打击了一家走私公司,不排除还会有“另一家”走私公司滋生。真正做到监管上的“密织”,让各职能部门和商家尽到责任,才是真正的杜绝“辐射海鲜”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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