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垂改”如何发挥底盘作用(2)

环保“垂改”如何发挥底盘作用(2)

——环保专家解读《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基本方向:建立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

在吴舜泽看来,实施垂改,调整机构隶属关系是手段,重构条块关系是方向,落实各方责任是主线,推动发展和保护内在统一、相互促进是落脚点,“尤其要摒弃垂改后地方环保主体责任转移到环保系统或上交到上级政府的错误观点”。

“垂改是要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的主要责任,尤其要通过条上的垂改来倒逼地方政府履责,制度化、机制化、长效化地推动、落实发展和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是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与其他改革的一个明显不同。”吴舜泽强调。

为了不因改革削弱、上交地方党委和政府环保主体责任,也不让地方党委和政府权责不等、没有手段、无法履责,《意见》把充分调动条块两方面积极性作为基本方向,并提出包括“省市县政府建立健全环保议事协调机制”在内的五方面措施。对此,吴舜泽认为,这是通过改革,将实际普遍存在的以环保系统为主的环境履责体系,调整为地方党委和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大环保工作格局,“目的就是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创新做法:先行先试再有序推进

《意见》针对制约现实工作、多年来反映强烈、长期期待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解决思路、办法和措施。用吴舜泽的话来说,就是“含金量很高”。

“例如,赋予环境监察新内涵,建立健全独立权威高效、专司督政的环境监察体系,日常驻点监察和定期督察巡视相结合,形成制度链条;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的执法部门序列,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明确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增强环境执法权威性……”吴舜泽认为,这些创新举措彰显了中央改革的决心和力度,需要各地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创新。

党中央、国务院对本次垂改作出“前期准备、地方试点、全面推进”三步走的部署,《意见》的印发标志着第一步顺利完成、第二步正式启动。当前,推动地方搞好试点是重中之重。

据吴舜泽介绍,目前河北、上海、福建、河南、贵州、青海等12个省(市)以党委或政府名义提出了改革试点申请,开展了改革实施方案起草等前期准备工作。“环境保护部、中央编办将从东中西部区域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环境问题类型等方面考虑,统筹确定试点省份,成熟一个、备案一个、启动一个,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在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十三五’末全国省以下环保部门将按照新制度高效运行。”

(光明日报北京9月22日电 记者 张蕾)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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