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农民认同,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4)

增强农民认同,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4)

——关于甘肃省陇南市农村基层党建的思考

摘要:新时期,我国农民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政治参与意识增强但素质较低、农村党员老龄化严重后备力量不足、基层组织松散缺乏凝聚力,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积极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在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增强农民对基层党组织的认同对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巩固就显得尤为重要。

  2,农民党员整体素质不高、老龄化严重

农村现存党员老龄化严重,文化水平低,思想保守、落后,对新思想、新观念接受较慢,对新知识、新理论掌握不够,与当前信息化社会工作要求差距巨大。正是由于以上这些问题,导致农村党员威信受到挑战,领导能力下降,对如何组织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维护农村稳定都难以发挥作用。党组织工作难做,上级领导和农民不断施加压力,再加上工资待遇很低,所以很多党员自动退缩、离职不干。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导致很多年轻农民外出务工,以及青年人价值观念的转变,党在农村青年人中的吸引力不足,很多人入党不积极、甚至自动放弃入党机会,这些都加剧党在农村后备力量不足。

总而言之,新时期我国农民的理念与国家倡导的主流核心价值存在一定的离散趋势,农民作为弱势群体,被改革开放的浪潮甩向了边缘,由此造成我国基层官民矛盾、党群矛盾、团体矛盾、地方矛盾、文化矛盾、人际矛盾突出,社会成员的浮躁与暴力倾向尤为明显。这些新问题都向农村基层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保证党的源头活水长流不涸,如何优化基层党组织,这些都是新时期农村基层党建急需解决的问题。陇南市的基层党建工作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开展的。

(二)陇南市基层服务型政党建设的实践

鉴于新时期农村出现的新特点,甘肃省陇南市在实地考察农村现状、认真分析民情党情的基础上,制定了“3+5”工作法、“村干部绩效月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创新性基层工作制度,从而进一步优化基层服务型政党的建设。

1,“3+5”服务群众工作法

“3+5”工作法的“3”指的是“民情直访、民意直通、民事直办”,“5”指的是事前公告、定事合议、事定承诺、事中监督、事后评议。目前陇南市已经在全市195个乡镇全面推行“民情直访、民意直通、民事直办”为民服务制度,通过采取每名乡镇干部包一个村联系8户普通群众、开通民情直通电话、发放民情联系卡、建立民情联席会议、设立便民为民服务大厅、推行“一站式”服务等措施,改进乡镇干部作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建立了乡镇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平台。此外,在全市3167个村全面推行“事前公告、定事合议、事定承诺、事中监督、事后评议”议事决策制度,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与决策,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村级事务议事决策机制。为了确保该工作法的全面落实,为3167个村重新设计印制了专门的工作法记录本,并分级组织专题培训。为了使工作的开展更加明确,各县区根据自己的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3+5”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村级运行清单,并在所有村全面推行。这项制度对陇南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由于陇南的地理特征,县与县之间、村与县城之间距离较远。有些村民为了办件事得花上一天的功夫,而且有时候千里迢迢坐车到县城发现负责此事的县领导外出不在,导致白跑一趟,这给村民带来很大的损失。据调研,村民一天的误工费加上交通费大约在1一百元左右。这不仅损失了农民的经济财产,而且导致官民关系恶化。“3+5”工作法大大解决了村民办事难这一重大问题。有些事情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有些事情可以提前预约。有些老人腿脚不方便,县领导会定期下乡坐班,这些人的事情就可以在村里直接办理。该项制度自2014年实施以来为群众办理民生实事49920件,其中2016年以来已办理10415件。“3+5”工作法的实施不仅加强了乡村党组织的建设,而且化解了很多社会矛盾纠纷、密切了党群干部关系,对陇南市基层党组织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村干部绩效月考核、报酬月发放制度”

陇南市针对村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为了落实从严治党、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精准扶贫,推行了“村干部绩效月考核、报酬月发放”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以往乡镇对村干部的虚化管理落到实处,有效激发了村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建立月考评激励机制。各县区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围绕各村自身建设的情况以及村干部工作情况,制定了《村干部绩效月考评报酬月发放实施细则》。在《细则》的指导下制定了详细的考评标准和任务清单,奠定了村干部的考评基础。“考评主体分为三部分,先是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村级班子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评分;再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党建办、驻村干部对村干部出勤履职情况按照规定每月进行统计评分;最后由乡镇包村领导、分管业务工作的站所对乡村重点工作进行评分”。[3]这些考评成绩都将会存入村干部个人档案,作为上级机关对村干部进行奖惩的依据。

(2)实行报酬月发放制度。按照财政转移支付的村干部报酬总额,把村干部报酬分为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两部分。村干部基础报酬每月全额发放,绩效报酬的发放与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根据月考评情况兑现绩效报酬。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每月分别按报酬总额的50%比例落实,按百分制计算,每缺1分扣除绩效报酬5元,折合计算出村干部月绩效报酬实际发放额度,由村干部在报酬表上签字确认,经乡(镇)长签字后,由乡镇财政所于每月底将报酬统一打入村干部报酬卡。

(3)严格奖惩整改措施。每月的考评成绩都会反馈给村干部,使村干部明白每一分“为何扣、为何得”。然后,村党支部召开会议,明确村干部进行加强和改善的地方,并研究讨论改善办法。此外,还实行“末位淘汰制”来促使村干部及时改正错误。对于处于末位的村干部,乡镇党委书记会找其进行谈话;如果连续两个月都处于末位,就会被列为整改对象;连续三个月处于末位,则会被辞退。村干部每月的成绩还会在政府的公示栏进行公布,使村与村之间、村干部与村干部之间形成对比、产生竞争,从而形成“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破除村干部的“铁饭碗”思想,形成了村干部动态管理、经常性整顿的有效机制,增强了村干部的“危机”意识。

这一系列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首先,有了制度的约束和奖惩制度的激励,村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改善,村干部从“不作为”到“积极作为”,为村民干实事、谋福利。其次,每月的考评结果会反馈给村干部,每一份怎么扣的、每一份怎么得的都会一一解释给村干部;最重要的是这些结果会被公示到一块展览栏上,这样村与村之间、村干部与村干部之间就会有鲜明的对比,从而加强竞争意识,工作氛围日益浓厚。再次,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些制度,各村都制定了具体的“流程图”及《村级惠农政策操作办法》,规避了村干部落实政策不当而导致的腐败风险,使村级工作运行更加规范。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潘攀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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