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 全面惩治力求“三无”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
不良作风的背后是腐败。党员干部的腐化变质,甚至于违法,都是从小的吃喝问题、人情问题、生活问题,从违反八项规定开始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他曾强调,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他向腐败宣战,展开了一场全面、持续的斗争。
“全面”体现在反腐“上无禁区、下无死角、外无后路”“凡腐必反,除恶务尽”。
习近平总书记反腐败的决心十分坚定:“对于腐败分子,不管职位高低,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真正做到毫不懈怠、毫不手软、毫不留情。”“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
据媒体报道,十八大以来,100多只“老虎”落马,1915只外逃“狐狸”归案。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定指标、上不封顶”。
“持续”是指反腐败要坚持“常”“长”二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要经常抓,长期抓。尽管现在反腐败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面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
据记者统计,从2013年5月十八届中央首轮巡视启动至今,中央已开展了十轮巡视,共安排130个组次,对200多个地方、单位进行了巡视。从2016年起还增加了“回头看”,为反腐败斗争又增添了一把“利剑”。
惩治的目的还在于预防。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的腐败堕落深感痛心,“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他提出20字好干部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求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
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集中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更加严格。制定和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力图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习近平经常论述的话题。
“之江新语”是习近平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在《浙江日报》头版发表的政论栏目。2004年,他接连推出5篇文章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在《关口前移,惩防并举》和《努力把“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工作抓实做细》两篇文章中,习近平认为,要预防和惩治相结合,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他指出,应该着眼防范,强化纪律教育和事前监督,使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担任总书记后,习近平进一步强调,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2015年2月,中央纪委首次专门通报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传递出杜绝“好好先生”的信号。
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得到着力解决,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