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伟:亚洲一些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鲜明特征

郭伟伟:亚洲一些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鲜明特征

众所周知,任何国家的社会保障都是建立在本国特定的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传统文化背景基础之上并受一定的理论指导的。亚洲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制度无疑与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本土”因素有着许多内在的逻辑联系。日本、新加坡、印度作为亚洲三种发展类型的代表性国家,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了有别于欧美传统社会保障模式的一些重要特点。深入研究、比较分析其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共性和特点,探求其内在的规律性,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一定借鉴与启迪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起步较晚,保障标准和总体水平不高

与欧洲社会保障体系一百多年的历史相比,亚洲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制度普遍在二战以后才逐步建立发展起来,起步较晚,历史较短,总体水平不高。此外,与欧洲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水平通常伴随着经济发展而同步提高不同,除日本外,亚洲很多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普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速度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其中,既有历史文化传统原因,也有优先发展经济等方面的因素。

二战后,亚洲许多国家和地区把经济增长作为第一要务,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经济增长优先的低福利政策取向。它们把社会福利看成是经济增长的负担,认为高福利的政策制度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和生产成本,削弱国际竞争力,进而影响经济发展,这在新加坡等新兴工业化国家表现得尤为突出。于是,出现这样一个现象:这些国家的经济在持续快速增长,人均GDP已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但社会保障水平没有伴随经济增长而同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政府财政支出总额中的比重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标准和水平不高。

●社会保障模式呈多元化特征,形成了具有不同特色的制度模式

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新加坡、日本、印度的社会保障制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社会价值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差异性的存在,导致在社会保障的政策理念、制度设计、实施方式及运行管理方面存在差异,因而形成了具有不同特色的制度模式。

新加坡选择了独特的中央公积金模式。早在1955年,新加坡就实施了中央公积金制度。它是政府立法强制个人储蓄,采取完全积累模式和集中管理模式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自助性的社会保障模式,因不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而受到国际社会的质疑。中央公积金制度成功解决了新加坡国民养老、住房、医疗等社会难题,成为一项行之有效、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中国家在不断探索中所形成的迥异于福利国家模式和传统社会保险模式的另一种社会保障模式。

日本是一种亚洲型的福利国家。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其社会保障制度伴随经济发展而日臻完善,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祉、公共扶助和医疗公共卫生等,涉及诸如年金保险、医疗健康保险、护理保险等40多项制度。这些制度涉及日本国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几乎覆盖了所有国民,日本也因此成为亚洲国家中保障制度比较完备、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

印度作为亚洲发展中国家,在长期探索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表现在:从自身国情出发,重视对农民等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关注对妇女、儿童及残障人士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实行以全民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医疗保障制度,逐年加大对农民和城市贫民群体医疗保障的力度。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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