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监管网络  保障食美药安

筑牢监管网络 保障食美药安

——宜宾市宜宾县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运行初探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 备受社会广泛关注,应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来认识,扎实做好公共安全工作,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因此,各地行政村(包括社区,下同)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深处一线,天天与群众在一起,容易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了解相关信息,反映群众需求,为监管部门工作打下基础,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根基所在。近年来,四川宜宾县进一步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进一步筑牢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一、基本情况

2013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明确指出:“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要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近年来,四川宜宾县结合2013年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宜宾县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夯实食品药品基层监管基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沟通,有效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宜宾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本辖区各行政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情况,在全县586个村中明确了585名(其中有两个社区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村常职干部担任本村的行政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经过2014年、2015年这两年的运行,宜宾县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得到夯实,工作成效明显。

二、初步成效

四川宜宾县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体制机制、理顺了工作关系、明确了工作职责,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步入了正轨,从而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建立健全协管机制

1.完善管理体系。全县585名协管员由县、乡镇共同管理,县食安办负责协管员的综合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检查协管员各项工作的落实、行为操守的管理、考核初评等工作。以乡镇管理为主,并以乡镇为单位,全县统一格式,为培训合格的协管员配发工作证。

2.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宜宾县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宜县食安委〔2015〕1号)和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了协管员主要承担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药品、化妆品领域“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农村家宴的指导”等工作职责。

3.建立考核机制。县食安办在2014年印发了《宜宾县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结合存在的问题及时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管理办法中,对协管员参加学习培训、工作要求、纪律要求、考核评价、任免程序、考核结果的应用、协管员工作开展情况与乡镇食品药品年度考核挂钩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明确了协管员的补助经费,根据考核结果差别化予以补助。2014年、2015年分别对585名协管员按“乡镇初考、县食安办复考”这一模式进行了考核,并根据“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不同考核结果分别兑现了补助经费,两年共兑现补助经费近280万元。

(二)协管工作步入正轨

1.日常工作开展成效明显。经过2014年、2015年两年的运行,协管员的工作状态从不适应到适应,业务上从不懂到懂,甚至成为行家里手。以宜宾县王场镇为例:该镇面积59平方公里,总人口26357人,有10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共11名协管员,2014年,协管员共摸底上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8户,指导农村自办群体性聚餐75次,开展宣传培训3次;2015年摸底上报生产经营单位89户,指导群体性聚餐287次,开展日常巡查共132次,开展宣传培训4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2万份(册)、1.5万余人次接受食品药品宣传教育。数据的变化反映了协管员的工作从不懂到懂,从不适应到适应。

2.全县社会稳定因素提升。群众诉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需要相关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介入。否则,稍有不慎就会导致群众上访或以其它方式反映自己的诉求,不利于社会稳定。协管员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后,社会稳定因素得以稳步提升。如,2014年7月30日,宜宾县高场镇七井村唐某因家中举办宴席,在高场镇钟某经营部购买了由广元市一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于7月18日、7月19日生产的高钙核桃花生奶蛋白饮料50件,每件30元。8月2日,在饮用过程中,感觉味道有问题,遂向该村协管员刘云松投诉,刘云松在接到投诉后,及时介入处理,经与厂家、经销商、当事人等一起协商后,经销商钟某退给当事人唐某购买该饮料款。正是由于协管员的及时介入,化解了双方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并及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3.群众参与意识逐步提升。由于协管员走村串户的宣传引导和不懈的努力工作,使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在逐步提升,自我保护与防范、依法维权等意识在逐步加强。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7月,宜宾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受理的有关食品药品的投诉举报案件数量分别为27件、56件和45件。这些数据的变化,直接反映了群众的维权意识在加强,主动参与食品药品工作的意识也在不断提高。

三、存在问题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千千万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问题。毋庸质疑,当下在我们中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有些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令人胆战心惊,不排除我们在开展这项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是好的,我们应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要持续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一)个别乡镇管理存在缺位现象。

由于种种原因,个别乡镇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管理协管员是县食药监局的事,对协管员的管理工作就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导致管理不到位,致使对协管员的工作督促检查不严格。因此,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协管员存在着畏难情绪。

基层工作是“上头千条线,下面一颗针”,有它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地方特性,特别是经济不发达的地方,基层工作在这些方面表现更为突出。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协管员存在怕得罪人现象、怕在换届选举中落选、怕担责任、报怨补助经费低等,更有甚者,个别协管员认为食品药品协管工作是帮某个部门干,与自己没有关系,对《食品安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识存在严重的不足,在工作开展中存在“怕干”的畏难情绪。如,贵州毕节市织金县猫场镇某村村支书,因制止村民办搬家酒起冲突被打伤(见四川《廉政望瞭望》总第425期、2016年05期第28页),就是农村工作复杂性的一个缩影。

(三)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加以完善。

由于各乡镇实际情况不一样,各乡镇协管员开展工作情况也不尽相同,就是同一乡镇,因协管员各自素质不一样,工作开展情况也就不一样,存在个别乡镇对协管员日常工作管理没有建立起机制,没有制度督促协管员把工作落实到位。因此,有待于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进一步探索如何建立健全协管员日常工作到位的体制机制。

(四)没有相适应的工作设施设备。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当前,协管员开展工作全是凭眼看、鼻闻、手摸,没有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予以支撑,难以适应相关工作的需要。以卤制品亚硝酸盐食品安全中毒事故为例,如果在销售或食用前能对卤制品快速检测是否含有亚硝酸盐或是否超标等,作出科学理性的判断而避免亚硝酸盐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对补助经费管理认识不到位。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由于目前补助经费发放方式是以乡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发放到协管员个人,使个别乡镇在补助经费管理上人为因素造成协管员的怨言,不愿意承担该项工作,也有个别乡镇在处理村两委关系时方法不得当,造成村两委常职干部工作不团结,相互推诿扯皮。同时,有些村人少面积宽,协管员一个人也不利于或难于开展工作。

四、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防控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公共安全立法、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的要求。因此,我们应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加快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明确并严格落实责任制。同时,我们还应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强化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并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及时清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识。

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促使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中央一号文件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药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考核机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

(二)解决好协管员工作中的畏难情绪。

食品药品安全涉及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涉及农业生产、工业加工、商业流通等多个领域,面宽量大,影响到农民、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必须综合监管,形成监管网络。因此,根据各协管员的实际情况,各乡镇对不适应工作的协管员及时调整,明确勇于工作、敢于担当的人担任协管员。同时,个别乡镇应解决好协管员因补助经费分配不均产生的情绪问题,避免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影响。

(三)完善好协管员考核管理体制机制。

由于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这支队伍成立较为年轻,其管理体制机制均不成熟,需要边探索、边总结、边规范、边完善。因此,可在县食安办统筹的基础上,鼓励各乡镇积极探索适合乡情、镇情的协管员管理制度,乡镇对村两委、对协管员在年度综合考核方面考虑加分、减分等,以便充分调动协管员的积极性,发挥协管员的积极作用。

(四)落实好村两委食药安全责任制度。

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上,必须通过无缝隙的监管,确保不出问题,应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督促各单位将任务落到实处。在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中,应明确村两委应加强本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工作的领导。同时,积极探索支部书记担任协管员制度或支部书记负总责制度,以党纪作为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弥补村主任、副主任担任协管员的不足之处。

(五)增强专业知识固协管员业务素养。

应对协管员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巩固提升他们的业务素养,提高他们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水平,促使他们以更大地力度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把确保质量安全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环节,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因此,各乡镇应与县级有关部门主动衔接,针对本乡镇协管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并以学后考试、知识竞答等方式强化学习成果,提升辖区内协管员的业务水平。

(六)探索协会方式运作检测设备管理。

积极探索乡镇为单位,在乡镇食安办主导下成立有协管员、流动厨师、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等参与的食品安全管理协会,以协会名义配置快速检测设备等,实行“政府初投,协会管理,有偿服务”的方式,检测一些常见项目。如,亚硝酸盐、毒鼠强等,避免坝坝宴等聚餐发生卤制品亚硝酸盐中毒或人为投毒等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七)探索适时提高协管员的补助经费。

当前,村(社区)干部全年报酬普遍偏低,协管员补助经费也只有每年的一点点。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物价上涨等因素,肯定不适应工作的需要。因此,县财政部门应对协管员的补助经费预算进行适时调整,采取逐年或隔年增加的方式适当增加,以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

(八)依法依规探索经费补助发放方式。

在不违反财务纪律和相关政策的情况下,以乡镇为单位,积极探索村两委人员分别对某几个村民小组负责的方式或其它适合乡镇实情的方式,补助经费按工作完成情况分配,对完成不好的就扣补助经费,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也扣工作经费,这样,既有利于促进村两委的团结,也有利于工作的推进。

总体来说,协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是一把“双刃剑”,管理不当,将为使食品药品监管网底不牢,甚至像一些地方的“毒品村”“走私村”一样,出现食品药品“制假售假村”;管理得当,充分发挥其作用,会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呈现事半功倍的效果,社会也将会得到进一步和谐发展。

(陈亚鹏  宜宾市委宣传部网络舆情中心  陈琰  宜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

本文系宣讲家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网友之家栏目投稿邮箱为:jst71ztz@126.com,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欢迎加入网友之家QQ交流群531249826,大学生交流群: 522415122。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