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心铭: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总题目(2)

田心铭: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总题目(2)

动态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结合”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它的基本原理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基本原理构成的科学体系,它的立场和方法就体现在这些基本原理之中。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是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而不是照搬经典作家针对特定对象的具体结论。同样地,我们发展马克思主义,也主要是发展它的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经过实践反复检验而确立起来的具有普遍真理性因而也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理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其中的“基本原理”应该作动态的而不是固定不变的理解。

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他们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原创者。列宁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提出并确立了一系列新的基本原理。中国共产党人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确立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时,其中的“普遍真理”,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他们根据实际创造出来的理论,从历史实际和革命实际中抽出来的总结论”,不包括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理论。中国共产党人“根据他们的理论来研究中国的历史实际和革命实际”,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由党的七大确立为自己一切工作指针的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强调这是“分店”,“不要把毛与马、恩、列、斯并列起来”。

在当代,“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仍然是马克思主义的“分店”,不应该将它同“21世纪马克思主义”并列或分立。邓小平说:“任何国家的事情只能由那个国家的马列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自己去判断。”

但是,半个多世纪以来,情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党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两大成果。与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地位的飞跃发展相适应,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分店”越开越大,对于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贡献和责任也越来越大。今天我们坚持“结合”原则,其中的“基本原理”,是否也包括中国共产党人的贡献,是否包括此前已经取得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的理论成果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

马克思主义只能在实践中发展,而各国的实践都有由其特定社会历史条件、基本国情所决定的特殊性。所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通过与各不同国家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发展的。离开这种结合,就没有基本原理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贡献,实际上在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结合”原则之前就已经开始了。比如,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科学体系中的许多重要原理,其经典的出处正是毛泽东1937年写作的《实践论》。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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