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告> 文稿> 政治> 正文

李晓安: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IMG_2204_副本

李晓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点此查看完整报告

点此查看视频专辑

 一、出台背景

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它正面回答了全社会普遍关心的财富安全问题,并从11个方面提出了完善产权保护的制度思路和基本原则。

早在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提出“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2004年,我国“八二宪法”作出重大修改,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内容,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2007年,我国出台的《物权法》着墨于对财产权的全面保护。这样,以宪法为统领,以《物权法》、《公司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侵权责任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法律为具体保护制度,我国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财产保护法律制度体系。这就是《意见》开篇写到的: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我国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全社会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那么,什么是产权?产权是财产性一系列权利的总括。财产涵盖了物和精神活动的成果。财产权是物主对物的自由支配,对于他人而言具有不可侵犯性。产权是生存权的延伸,关乎主体的生存、尊严。追求财富是人们合理化的追求,产权制度给这种合理化追求予以正当性,以立法予以确认、保障,使权利的合理性予以法律的合法性。因此,《意见》开篇写到: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有恒产者有恒心,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可见,以制度建立产权的保障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有恒产者有恒心,是市场经济的精髓。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发达商品经济的表现形式和现代形态。商品经济与逐利是分不开的,而逐利是生产发展的本质,是经济增长的体现。所以,这个评价是褒义性评价,而不是中国传统对“利”的轻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利是市场经济本体的表现与主体需求。而利的载体物化为财产的系列表现形式,并由财产延伸出一系列权利要求,这些权利,包含着一个人或一个市场主体的自我存在。这个自我存在,不仅限于生命的存在,还包括道德的存在。这个道德的存在,使人能够保有尊严,使社会保有道德感,不会造成道德失范。有恒产者有恒心,这个恒心,不仅是追求商业利益,更是追求自身的价值。所以,恒产、恒心,关乎生存状态、关乎人的尊严与人的价值。在《意见》开篇第二句话即指出“有恒产者有恒心”,说明中央上层对这一问题认识的深刻性,不仅仅停留在物的层面,更对人的价值需求有深刻认识。

在2004年将私权保护写入宪法、2007年颁布《物权法》以及相继发布其他配套的产权保护法律之后,为什么还要出台这个《意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而《意见》由中共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时隔3个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的形式出台,原因为何?正如《意见》中所指出的,我国产权保护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国有产权由于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不够清晰,存在内部人控制、关联交易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权易发多发。

这些问题的存在,以及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人民币的连续贬值;我国跨境资本出现大规模外流(连续三年每年有约1万亿美元的资本净流出);民间投资出现“断崖式”下跌;所有制歧视、企业规模歧视、产业差异,国企比民企更易获得融资;经济政策的不确定性;次贷危机、政府换届等问题,都加大了民众对财富安全的恐慌。企业家投资意愿低落,对企业前途没有稳定的预期,个人对财富缺乏安全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现实压力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凸显了高层对产权保护的决心。所以,《意见》第一段指出了出台的根本目的: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也就是说,《意见》出台的最主要目的是将保护产权与国家的长治久安相联。

责任编辑:赵苇校对:王莹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