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书:历史与亲情的交响(2)

家书:历史与亲情的交响(2)

魏晋以来,书信的格式基本定型,而且出现了教人写信的书仪,直至隋唐,书仪在敦煌遗书中大量发现。这一时期的家书,像诸葛亮《诫子书》、曹操《诫子植书》、王修《诫子书》、羊枯《诫子书》、杜预《与子耽书》等,内容多为告诫劝勉子弟如何修身做人,是中国家训史上的名篇。除此之外,这一时期还有大量论政、论学、反映社会风貌的友朋书信,像曹丕的《与吴质书》和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均为反映当时社会风习与朋友亲情的典范之作。前者文辞优美,情感真挚;后者洋洋1800余言,引经据典,笔锋犀利,把作者不慕官位、疏远荣华、拒绝流俗、顺意率真、安静恬淡、追求“无为”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这封书信也成为研究“竹林七贤”的重要文献。

历经唐、宋、元、明、清,社会生活不断发生剧烈的变化,家书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同时作为一种文学样式,家书进入文人的文集,各个时代名篇佳作迭出,像唐代卢氏的《训子崔元玮书》、李华的《与弟莒书》,北宋欧阳修的《与十二侄》、司马光《与侄书》、黄庭坚的《与四弟书》,明代李应升的《戒子书》、周怡的《勉谕儿辈》等。到了清代,家书遗存则更为丰富,如纪晓岚、郑燮、林则徐、曾国藩、李鸿章、胡林翼、左宗棠、张之洞等名人的家书,徽商、晋商的家书,闽粤侨批(即华侨家书),乃至普通人的家书,使后人在触摸清人内心世界和情感脉搏的同时,打开了清朝社会历史的另一扇窗口。

晚清民国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巨大的新陈代谢。作为社会变迁的历史见证,家书凝结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和复杂的情感。近代邮政的引进,使更多的人拥有了传递家书的可能,收递家书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家书的内容更加丰富,除应酬交游唱和外,不乏表露心迹和记载史事之作,史料价值较高。像《曾国藩家书》《梁启超家书》《傅雷家书》等已成为妇孺皆知的经典,在阅读市场长盛不衰。

家书有双重遗产性质

时光荏苒,20世纪90年代以降,手机、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新的通信方式汹涌而来,它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侵占了传统家书的领地,家书很快退出了历史舞台,家书所承载的历史与亲情的双重记忆已渐行渐远。然而,家书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一种文体和文献,并没有人把它看作文化遗产。笔者认为,家书不仅属于文化遗产,而且兼具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双重属性。

首先,家书是一种物质文化遗产。现存家书有的是名人手迹,有的记载了重大历史事件,有的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应该属于文物。仅就我们所收集到的家书来看,像何凌汉写给兄弟的信,李鸿章写给兄长的信,蔡锷、黄兴致石醉六书信,任鸿隽自南京临时总统府写给诸兄弟的家书,陈独秀致胡适、李大钊等信札,梁启超致胡适信札,抗战时期写于国民党正面战场的家书等,毫无疑问都是文物。

其次,家书也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家书是千百年来世代相传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表现形式,其写作、礼仪、格式、封装等都有一定的要求和规范,并且这些要求和规范已经成为家书的写作技艺,是无形的,目前正面临失传的危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是传承人,家书的传承人不是一两个人、一批人,也不是某一个团体和地区的人,而是全体华夏子孙,主要是拥有家书写作经验的中老年人,传承的对象是没有家书写作经验的青少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中办、国办近日在《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指出:“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挖掘和整理家训、家书文化,用优良的家风家教培育青少年”。 有关方面应抓住这一大好时机,尽快把家书纳入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范围,组建专门团队,加大征集保护力度,系统整理家书文献,深入研究家书内涵,推动家书文化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走出去,适时启动家书“申遗”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保护与传承家书文化的生动局面。

家书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蕴含着丰富的道德理念和伦理规范,承载着深厚的人文情怀和民族精神。在信息科技高度发达、生活方式多姿多彩的当代中国,传统家书渐行渐远,然而,家书寄寓的历史、亲情、文学、道德、礼仪、艺术等丰富内涵却历久弥新,愈加珍贵。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家书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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