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对制造业财税支持力度
研究表明,我国制造业投资增加1个百分点,GDP增加0.836个百分点;我国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每提高1个百分点,GDP提高0.04~0.1个百分点,制造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可发挥出至关重要的稳增长作用。目前我国制造业对GDP的贡献率逐渐降低,需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推动制造强国建设。
在优化制造业产业布局方面,建议建立国家级的中西部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基金,以支持中西部地区的转移产业、新兴产业和转型产业,主要具备三大功能: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和风险担保;服务对象主要在三个层面:跨区域产业转移、新兴产业布局、内陆加工贸易产业体系。基金可采取政府与市场合作的方式组建,并按市场机制进行运营管理。
提升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议构建多层次的园区产业调整扶持基金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基金,考虑将中小企业发展投资基金、产业创新引导基金、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等改造成母基金,成立园区产业调整扶持基金,并面向社会投资者开放。将政府的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和部分土地出让收入整合,建立园区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以土地的溢价收入和沿线的租金收入作为基金滚动发展的重要基础。
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切实加大政府对市场需求的引导,提高相关政策的操作性和执行力。一是在中央财政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地方层面的相关协同政策。二要进一步完善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采购政策,研究制定鼓励创新政策,对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创新产品试行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的力度。
对装备制造业提供全方位的财税支持,降低装备制造业的宏观税负,包括适当降低装备制造业企业的增值税税率,增加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允许制造业企业采取移动加权平均的方法来核定成本、费用和收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比例后可以考虑在该纳税年度内免征企业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支持装备制造企业海外投资、并购,对国内装备制造业海外投资者实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装备制造基础零部件的发展。包括加大对机械基础零部件产业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引进先进技术后开展消化吸收并产业化的建设项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将研发费用投入目录的构成项目由企业内部支出扩大到委托研发服务和研究服务购买等环节。在具体核定中,可只将委托研发服务的成本纳入,对于受托研发服务的企业利润进行扣除;将互联网设备投入和设施改造纳入投资抵税、加速折旧的范围;在电子商务等领域,可对相关企业在线上与线下的经营模式中退换货及税收问题的处理作出灵活的规定。
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的财政补贴力度,建议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层面的多层次企业研究开发补助资金,采用事后奖补的支持方式,且应坚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创新机制、科学分配;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原则进行监管。
(作者:闫坤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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