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青年发展之基础

筑牢青年发展之基础

国家《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解读

编者的话

日前,国家《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向全社会公布,这是我国青年发展事业的重要里程碑。专门面向青年群体制定和出台规划,这在新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制定和实施规划,是党和政府在青年工作领域从理念到实践的一次深化与创新,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选择。

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是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作为前瞻性、综合性和战略性的公共政策工具,编制和实施中长期发展规划是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党和政府履行经济调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为帮助广大青年整体把握青年发展规划,特邀三位青年工作研究者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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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维度看规划

刘俊彦(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员)

《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是新中国第一个青年发展规划,也是我国青年发展事业的重要顶层设计。

要整体把握青年发展规划,应着重从青年性、综合性和公共性三个维度去解读。

 青年性是青年发展规划的本质属性

青年发展规划是以青年群体作为规划目标的政府专项规划,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将青年年龄明确界定为14~35岁,这一年龄段的社会群体最集中地呈现出了青年期的“过渡性”的本质特征。

从本质上看,青年是在生理、心理、社会、文化多维度全方位由少年儿童向成年人过渡,进而适应和扮演成年人社会角色的全面社会化的特定人生阶段。在此过程中,青年面临着健康、教育、技能、就业、创业、社交、婚恋、生育、住房、养老等非常广泛的生命阶段性任务,由此产生了非常多元的现实需求以及基于这种需求的某种特殊性群体利益,这种广泛强烈的需求与资源供给的有限性使得青年又往往处于某种“脆弱”的地位,需要特殊的公共政策加以照顾和帮助。

这种成长发展中形成的向上向外的张力,是形成青年本质的自然基础,如果将这种青年的本质置于社会文化的语境之中加以考察,就是所谓的青年性,这里的青年就不再仅仅是作为某种自然年龄的群体,而成了某种社会文化意义建构的产物。青年性具有显著的外部性,在一个“青年友好型”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结构环境之中,青年成长发展的张力会导向积极的、变革的、创新的社会驱动力量,成为国家竞争力的基石,正因如此,“党和国家事业要发展,青年首先要发展”。反之,青年若是处于受到压制的社会结构中,人生剧烈动荡期“无法释放的青春”与社会结构之间碰撞冲突所累积的势能则会导向特定的青年问题与社会问题,并对政治稳定、社会秩序、经济发展造成巨大冲击,产生剧烈的负向外部效应。

因此,青年发展通常被定义为“给青年赋权,提升青年的地位,赋予其谋生所需的能力和技能,让他们从政治稳定、经济增长和法治环境中受益,并确保其公民参与权”。编制实施青年发展规划的目的也正是克服青年发展中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通过全面、系统、精准地推动青年全面、积极和首先发展,帮助青年直面“全球环境变迁所衍生之新兴挑战,以及生涯发展过程中面对之重要人生转折”,就具有重大政治社会意义,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

 综合性是青年发展规划的鲜明特色

青年发展规划是我国青年发展政策的重要顶层设计,是我国青年公共政策发展演进的集大成者。

从横向看,我国青年事务和青年政策除了共青团牵头主导,还分散在科教文卫、公检法司、人力社保、工会妇联等诸多党政部门、群团组织之中,以法律法规、公共政策、部门规划等多种方式呈现,例如从法律法规看,我国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专门性、独立性的青年法律法规。从公共政策看,我国的教育、人才、就业等公共政策当中普遍存在着保护青年权益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从部门规划看,共青团、科技、民政、教育、体育相关党政部门、群团组织也都编制有青年工作规划或领域性青年发展规划,如《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共青团工作五年发展纲要》《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等。

上述这种青年事务的体制机制使得青年群体各个方面成长发展的需求与利益在政府议程和政策层面得以广泛、普遍的关注和照顾,在公共政策体系中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坚实的基础。此外,共青团党政动员的效果也体现在,围绕青年发展的一些特定领域也形成了一定的跨部门的有关青年工作特定问题的协调机制,例如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而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首次将分散于不同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中的青年政策,纳入一个整体性的政策框架中,形成了青年发展政策的顶层设计,规划所确定的十大发展领域和十大重点工程全面覆盖了青年发展的各个领域。

围绕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未来监测评估,青年发展规划既注重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其他政府专项规划相协调衔接,也逐渐形成国家层面跨部门的综合性青年工作协调机制——青年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这就为形成整体性、协同性、衔接性的中国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奠定了基础。

从纵向看,我国省级和地市级党政机构在过去20年也探索出了较为丰富的编制实施青年发展规划的地方经验。自从烟台市委市政府于2000年“五四”前夕颁布《烟台市青少年事业发展纲要(2000-2005)》以来,我国上海、北京、重庆、山西、浙江、江苏、湖南、江西等省级单位以及西安、武汉、南宁、海西州、扬州、阳泉、丽水、上海各区县等地市级单位在“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期间也先后编制和实施青年发展规划,完善青年发展规划体系,建立了党委和政府青年工作协调机制等地方性的探索与尝试。这种“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先地方后中央”“先局部后全局”“顶层设计源自基层”的做法,有助于确保以广泛、丰富、充分的地方实践探索和基层创新实践经验为支撑的国家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从而贴近实际,“水到渠成”。

公共性是青年发展规划实施的根本保障

青年发展规划既要坚持党管青年,也要形成党委领导下的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等各方面协同施策的中国特色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社会协同、公共参与已然构成青年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青年发展规划的调研、编制、落实、推广、监测等全部过程本身,也是一个普及传播青年发展理念,广泛凝聚各界共识,形成社会各方协同合力,打造良好社会环境的过程。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的出台,使得青年政策议题不仅得以进入更高层级的公共政策议程,还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公众焦点议题,使得青年政策智库、青年社会组织、青年研究专家和各界青年都得以广泛参与规划的编制过程。

“开门办规划”,青年政策智库和青年专家的参与为规划的科学性、专业性、先进性提供了保障,青年的参与是青年主体地位的体现,也将为确保规划真正回应和解决青年关心的问题创造条件。为数众多的青年社会组织在青年发展的各个领域发挥着独特作用,成为共青团联系、服务和引导青年的重要合作伙伴,在落实青年发展规划中也将发挥积极作用。媒体的广泛宣传动员,让全社会都了解规划的重大意义、发展目标、发展举措、重点项目,能够让“关心青年就是关心未来”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得青年更好发展、更快发展、首先发展获得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为规划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形成强大协同合力。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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