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国防科技民用转化这篇大文章(2)

做好国防科技民用转化这篇大文章(2)

——军民融合系列谈

大国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历史上的强国,无不在经济优势与军事优势之间建立起良性循环,确保将社会资源转化为双向互动的经济竞争力和军队战斗力。有效实现“转化”,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需要一系列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自上世纪四十年代世界科技、经济的中心从欧洲转到美国以来,美国一直占据全球创新创业的高地,引领高技术及新产业发展逾70年之久。从大国创新发展的角度看,美国之所以能够长时间确保其国家综合竞争力的稳步提升,原因在于它在发展道路上的一些关键节点上,作出了一系列恰当的创新制度安排。

二战结束之前,时任美国总统罗斯福就在思考如何推动战时科学研究成果向经济社会领域的转移。1944年11月,美国科学家布什在给美国总统的报告《科学:无止境的前沿》中提出,公开一部分在当时仍属机密的国防科技成果,这一建议被美国政府采纳。随后一系列战时科技成果陆续公开,并快速向民用领域转移,催生了一大批新产业的成长,由此把美国带入了战后30多年的黄金增长期。

上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制造业逐渐被日本、欧洲以及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所赶上,“美国制造”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是什么原因造成“美国制造”的竞争力下降?美国人研究后发现,其专利所有权政策,即联邦政府资助项目的成果所有权归联邦政府,制约了技术成果向企业的迅速转化。当美国政府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时,遂从基础制度安排着手,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专利成果转化的法律,从国家制度的层面强力推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1980年4月,美国国会通过著名的《拜杜法案》规定,大学、非营利机构和小企业在联邦政府经费资助下获得成果的所有权归其自己,并可以向产业界转让,政府不再直接享有发明专利的回报,而是通过专利产业化后持续增加的税收获益。这种“放活水、养大鱼”的机制创新,极大刺激了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热情,加速了美国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步伐。

中美国情不同,但美国在迈向创新大国进程中所作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还是给人以深刻启示。军民融合是大国创新的引擎,而有效的制度安排是这个引擎的点火器。应以机制和政策制度改革为抓手,加快制定完善的国防专利定密解密规定,推动国防知识产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军民技术双向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增加有助于强化信息共享、开放竞争、双向转化、激励创新的政策制度供给,坚决拆壁垒、破坚冰、去门槛,破除制度藩篱和利益羁绊,构建系统完备的科技军民融合政策制度体系,以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深度融合的内在动力。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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