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协调发展(2)

推进我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协调发展(2)

三是去杠杆方面。虚拟经济过度发展会带来过度杠杆化问题,加上产业结构存在实体经济类产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和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市场风险会逐渐聚集到虚拟经济中,从而给金融系统带来潜在而巨大的系统性风险。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虚拟经济过度杠杆化问题,就要求我们从制度和机制建设入手,大力培养符合我国需要的新型金融人才,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四是降成本方面。当前,降低我国经济运行中存在的较高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关键,这就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营改增”等税制改革措施是重要抓手。同时,在制定改革政策以及在具体改革实践中,务必要处理好政府管理与企业创新的关系,特别是在金融管制中要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减少虚拟经济的波动对实体经济企业的影响,增强我国实体经济的整体实力。

五是补短板方面。在我国实际经济运行中,短板效应普遍存在,但不能被忽视的是,处于经济发展短板位置的企业往往以经营实体经济业态者居多。因此,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应通过制定激励性政策和措施,吸引资本由虚拟经济向尚处于短板的实体经济行业回流,以适时激发这些短板企业的发展潜力,同时向市场释放这一积极信号,从而完成补短板的改革和发展任务。

3.以“互联网+”推进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协调发展。当前要深入推进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实现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目标,还必须借助于“互联网+”这一新技术工具,尤其是要通过创造“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实体行业”两种经济发展新形态,来推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协调发展。

要以“互联网+金融”推动传统金融服务业的业态创新与发展。从技术层面说,由于传统形态的银行存在着诸多问题,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功能有限,导致了社会资本配置效率低和资源错配,尤其是能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长期难以从传统银行中得到满足,进而导致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发展相脱节。

从实际操作看,必须将“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服务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创新与传统金融之间互动发展中,促进传统金融的改革与创新以及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还必须将“互联网+金融”纳入金融监管体系,让监管跟上创新的步伐,这样,在创新与传统金融之间互动发展中,促进传统金融业态的改革与创新以及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

要以“互联网+实体行业”推动传统实体经济业态的转型升级。当前我国实体行业中的一些企业存在着产能过剩、污染严重、效益低下的情况,资源错配无法通过传统的市场机制得到很好的解决,但“互联网+”的技术却可以使得传统市场资源配置方式跨越时空限制,为相对过剩产能寻找全球买家。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优势,促使传统实体行业中的这些企业革新技术,完成自身业态创新、实现转型升级,从而化过剩产能为有效产能。

在实践中,要充分考虑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在实施中的协调与互动,通过制定一系列机制来减少政策措施摩擦所带来的损失。比如在政策实施中,受制于技术手段等原因,政府相关部门的确很难对产能过剩、污染严重、效益低下的企业做到一一甄别;但在制定政策时,政府部门却可以选择“有所为有所不为”,顺应经济发展趋势,对于“互联网+”等代表经济发展新形态的行业及企业,政府应该制定针对性产业帮扶政策与措施,予以重点扶持。

(本文系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积累的社会结构视角下西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新发展研究”[15CJL002]和201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完善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经济学院;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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